会演戏的剧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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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演戏的剧作家
1910年9月25日,中秋刚过,天津小白楼的万公馆里,一个白白胖胖的男孩降临人世,家人给他取名家宝,即万家之宝的意思。这个名字寄托了家人对他的期望和祝福。但那时候没人会想到,这个男孩日后会成为有名的戏剧家。他就是曹禺。
曹禺从小就是在一种浓厚的戏剧氛围中成长。三岁的时候,继母就带他去剧院看戏。当时天津有许多京剧的名角,可以说,曹禺从小就在名角的熏陶中成长。在这种艺术氛围中,他渐渐迷上了戏剧。
小时候的曹禺,看完戏回来,就饶有兴味地学着戏里人物的动作和唱腔,和小伙伴们咿咿呀呀地唱开来,逗得大人前俯后仰。这时候的曹禺,还没想到自己未来会走戏剧创作这条道路,他只是本能地感受着戏剧的美感。
曹禺12岁那年,考取了南开中学。当时的南开中学,在全国都是鼎鼎大名的。曹禺念过私塾,国文功底扎实,加上10岁那年曾被父亲送到汉英译学馆学英语。所以入学考试的成绩很不错。
1922年9月初的一天清晨,曹禺早早地起了床,穿戴整齐,怀着一种奔赴新世界的兴奋来到南开中学。
南开中学坐落在天津南开二马路。从校门往里走,迎面是一座被称为“东楼”的灰色楼房。曹禺走进楼去,只见过道左侧立着一面大镜。镜子上端的横匾上清楚地刻着:“面必净,发必理,衣必整,钮必结”,“头容正,肩容平,胸容宽,背容直”,“气象勿傲,勿暴,勿怠”,“颜色宜和,宜静,宜庄”等镜箴,看了这些规定,他不敢怠慢,赶紧对着镜子,把自己的衣着从头到脚都整理了一番。他隐约觉得,学校和家里是不一样了。
当时,南开中学是由向西方学习教育、主张教育救国的爱国教育家张伯苓和他的胞弟张彭春先生主持。教学方法比较灵活,学校也有多姿多彩的社团活动。
曹禺本来就爱读书,置身于这样的学习环境里,他如鱼得水。除去紧张的学习,南开的社团活动也吸引着他,他还与同学一起参加过舞蹈演出。然而,对他未来人生选择影响最大的,还是他参与南开中学的文学创作和新剧演出活动。
应该说,曹禺的戏剧生涯,与南开新剧团是分不开的。他像一颗良种长在肥沃的土地上,才智受到启迪,兴趣得到培养,在戏剧艺术上的才能被全面调动起来了。
在中国现代话剧历史上,南开新剧团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当时主持新剧团的是留美博士张彭春。张彭春受的是西方教育,深谙戏剧艺术的真谛。他回国后,主持南开新剧团的事务,把西方现代戏剧创作的新观念、新方法也带到南开,力图打破旧剧乃至文明戏的束缚,并亲自编剧和导演。
曹禺加入南开新剧团时,剧团已经公演了几十部新戏,有着雄厚的基础和众多的团员。每天课后,曹禺都跑去剧团参加排练。当时他还是个十几岁的少年,已经表现出对戏剧的痴迷。
剧团里团员众多,不是谁都有机会参加戏剧的排演。曹禺首次参加的戏,是王尔德的四幕喜剧,根据《温德米尔夫人的扇子》改译的《少奶奶的扇子》。
这部戏剧情节巧妙,语言风趣,给曹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虽然他只是个跑龙套的,也不能登台表演。但他把台词背得滚瓜烂熟,就连课间时间,他都在喃喃自语。同学叫他去玩,他摇摇头说:“不行,我还要去剧团呢。”
剧团也排京剧。这时候,曹禺小时候看过那么多场戏的优势就显示出来了,无论身段手势他都极为熟悉。当他上了妆,在台上一亮相,同学和老师都惊叹了。有人对曹禺说:“你真是演戏天才,演什么像什么,就是演京剧都这样动人。”
曹禺听完很腼腆地笑了一笑,继续努力参加剧团排练,期期都不落下。这时,张彭春才从美国回来,接手了南开新剧团。最开始时,他并没有注意到个子不高、沉默寡言的曹禺。剧团里人才济济,会演戏的人也多,曹禺每天排练都躲在角落里背台词。但金子总有一天会闪光的。
张彭春导演的戏,剧本经常是外国的,有的要改编,人物要用中国的人名,剧情也要变为中国可能发生的故事,但主题思想不加更改,这样才更中国化,适合了舞台条件和也易于被观众接受。
有次,张彭春决定将挪威著名剧作家易卜生的《国民公敌》搬上舞台。他把剧本发给团员们看,张彭春排戏十分严格,在选定剧目、确定角色之后,他要求演员首先要弄清剧本意图,把握人物性格和心理,他自己讲解,也让演员参加讨论,但一旦确定下来,就必须按照这种理解来排练,不许有丝毫马虎。
通过排练演出,张彭春渐渐发现了个常躲在角落背台词的曹禺的表演天赋。当张彭春决定把挪威著名剧作家易卜生的《国民公敌》搬上舞台时,便挑选曹禺饰演女主角。《国民公敌》写的是正直的斯托克芒医生坚持真理反受打击的故事:斯托克芒发现疗养区的浴场是一个瘟疫流行的场所,便想把这个发现告知市民,因而触犯了浴场主和 *** 官吏的利益,甚至遭到哥哥、岳父和群众的反对,报纸也对他进行攻击,在投票表决中,斯托克芒被定为“国民公敌”。
当时社会上的风气还比较保守,“男女大防”之事尚不能完全被冲破,男女也不能同台演戏。所以,曹禺多半演的是女角色。这次,他在剧中饰演斯托克芒的女儿裴特拉。裴特拉坚决支持父亲,相信父亲一定会取得胜利。
但好事多磨,在苦心排练了三个月后,剧团正准备在南开校庆日上这个戏。一天晚上,南开校长张伯苓得到“此戏禁演”的通知这是因为,当时的直隶督办是褚玉璞。而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好官,于是挺心虚地自认为是“国民公敌”,认为该剧在影射、攻击他,于是下令禁演。
过了一年,也就是1928年,刚好是易卜生百年诞辰。张彭春决心公演这部戏剧,为了避开当局的审查刁难,他们将剧名改为《刚愎的医生》。经过这一场风波,年轻的曹禺头一遭觉得政治社会的压抑。
有朋友劝曹禺说:“还是不要参加演出了,挺危险的。”曹禺说:“再危险我都要上,不能因为别人的刁难而丧失自己的立场。”他还写道:“仿佛人要自由地呼吸一次,都需要用尽一生的气力!”
这次事件,让年轻的演员们堵下一口气,竭尽全力地在舞台上把戏里戏外“抗争”的情感,表演得淋漓尽致。此戏连演三场,场场爆满。这是曹禺第一次在大型剧目中扮演主角,张彭春看到曹禺在排练中表演得这样精彩,竟情不自禁地去拥抱曹禺。
曹禺在《国民公敌》中扮演的女主角还仅是二号角色,到南开24周年校庆时在《玩偶之家》(又名《娜拉》)中扮演的娜拉,已是一号女主角了。张彭春决定排演这出戏,并且决定让曹禺担当娜拉这个角色,他坚信曹禺一定能够成功。
后来这部戏大获成功,有人评论说,演员都挺称职,但是最好的就是主角万家宝和张平群先生。万家宝就是曹禺。
曹禺后来考上了南开大学,他写过小说,写过诗,也搞过翻译。所有事情都尝试后,他终于承认,自己还是合适戏剧。他的心其实已同戏剧凝聚在一起了。无论他有多少兴趣爱好,戏剧却像磁石一样把它们都吸引了过来。
1929年暑假,曹禺在张彭春的指导下,与张彭春合作改译英国高尔斯华绥的名剧《争强》,作为纪念校庆的新剧演出剧本,同时也作为南开新剧团丛书之一出版。从这时候起,他已经走上了戏剧创作的起跑点,为未来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入选理由:
想要事业成功,先定目标很重要。
阿离之言
过去人取笔名,可没像现在,挑自个儿喜欢的名字,随便取个也就算了。过去要寻寓意,要拆字,搞得非常有内涵。曹禺就是这样,他本名“万家宝”,外号“小宝贝儿”,虽然彩头好,名字可爱,但印成铅字就嫌不够响亮。于是写小说的时候,就取了个笔名:本姓万的繁体为“万”,拆开便是草禺,草字不取,取曹,故名曹禺。
当然,笔名再响亮,文章不漂亮也没用。曹禺最开始是写小说的,虽然后来有个美女作家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但显然曹禺不算早,他的小说频频见诸报刊杂志,但就是没红。真正使曹禺出名的,还是他23岁那年写的戏剧《雷雨》。
说到《雷雨》这戏剧,就不得不说一下曹禺的身世。还好,曹禺是名人里面比较少见的家庭条件挺好的人,当然他也有不幸,幼年失母,所幸继母对他还挺好,从小带他去看戏。有人说,就是这个幼年启蒙,使曹禺爱上了戏剧。
读中学后,曹禺开始演戏,顺便写小说。这时的他也就写点小说散文混点稿费。当然,读过书的青年人最不缺乏热血,那时候他已经受了左翼戏剧运动的影响。
当时,曹禺的父亲希望他当个医生,这个职业受人尊重又有钱,怎么都比写文来得好。没出名的作家一般是穷人,从古到今,莫不如是。但曹禺运气不好,考了两次协和医学院都没进去,于是进了南开大学的政治系。
其实书读好点,还是有好处的。曹禺对政治不感兴趣,凭着好成绩,又转去了清华大学。就在清华大学里,他终于开始动笔写《雷雨》。
《雷雨》这剧本,以1925年前后的中国社会为背景,描写了一个带有浓厚封建色彩的资产阶级家庭的悲剧,在当时可是一部红片子。
其实《雷雨》能面世,也是运气。靠的是天时地利人和。曹禺写这部剧,构思用了5年,写了整整半年,还改了5遍。等投稿的时候,偏偏编辑是他的好朋友。文人狷介,不好意思推荐他的稿子,这又耽搁了半年。
当时巴金也在负责那个杂志,即《文学季刊》。巴金说要推点文坛新人出来,编辑于是把《雷雨》交给他,《雷雨》就是这样面世的,金子总会闪光。这个剧本很快被排成话剧,还到了日本公演。据说郭沫若看了公演后,给书的日文版写序,称:《雷雨》确是一篇难得的优秀力作。在名人效应下,曹禺从名不见经传的青年一跃成为中国剧坛的巨星。
当然,文坛的流星也很多,能一路当着巨星闪烁的曹禺,肯定有自己的本事。他找准了自己的道路,那就是写剧本,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当时曹禺的工作是去师范学院当老师。在巴金等人的鼓励下,他终于开始发展副业,白天教书,晚上写书,不久又写了部作品《日出》。不过最强悍的是,曹禺第二部作品还没写出来的时候,《雷雨》即作为《曹禺戏剧集》(第一种)由巴金主持的上海文化生活出版社出了单行本,可见文坛对他的期待。
曹禺的成名具有不可复制性,在于当时的时代背景以及其个人天赋。当然,如果说少年成名,他也算。只是有盛就有衰,事实上,自从《北京人》之后,曹禺的创作就已经开始呈现出走下坡路的迹象,具有强大艺术感染力的原创性作品已不复出现,人们现在依然津津乐道的还是他前期所写的“四大名剧”。
这是任何作者都无法避免的事情。到现在,我们说到中国的戏剧,第一个要提的,仍然是那个原名万家宝的男人。能在浩瀚的文学史中留下自己的名字,相信他自己也不会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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