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典戏剧理论家从我国的戏曲创作中
中国古典戏剧理论家李渔从我国的戏曲创作中的处理戏剧结构的原则也是“一人一事”。
李渔(1611年—1680年),原名仙侣,字谪凡,号天徒,后改名渔,字笠鸿,号笠翁,别号觉世稗官、笠道人、随庵主人、湖上笠翁等。金华兰溪(今属浙江)人,生于南直隶雉皋(今江苏如皋)。 明末清初文学家、戏剧家、戏剧理论家、美学家。
素有才子之誉,世称“李十郎”。
李渔自幼聪颖,及长擅古文词。明崇祯十年(1637年),考入金华府庠,为府学生。入清后,无意仕进,从事著述和指导戏剧演出。清顺治八年(1651年),迁居杭州。后移家金陵(今江苏南京),筑“芥子园”别业,并开设书铺,编刻图籍,广交达官贵人、文坛名流。
康熙十六年(1677年),复归杭州,在云居山东麓修筑“层园”。康熙十九年(1680年)病逝。
李渔曾设家戏班,至各地演出,从而积累了丰富的戏曲创作、演出经验,创立了较为完善的戏剧理论体系,成为休闲文化的倡导者、文化产业的先行者。一生著述五百多万字。
其戏曲论著《闲情偶寄》,以结构、词采、音律、宾白、科诨、格局六方面论戏曲文学,以选剧、变调、授曲、教白、脱套五方面论戏曲表演,对中国古代戏曲理论有较大的丰富和发展。
另有《笠翁十种曲》(含《风筝误》)、《无声戏》(又名《连城璧》)、《十二楼》、《笠翁一家言》等作品。此外,他还批阅《三国志》,改定《金瓶梅》,倡编《芥子园画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