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的解释
爵士(Sir)是英国授勋及嘉奖制度中,对“骑士”和“从男爵”的一种敬称。
在英国,“爵士”是对骑士的正确称呼,地位在贵族之下,爵位非世袭。一般而言,要取得“爵士”头衔,必须为英国公民,而且要获授一项爵级骑士勋章;下级勋位爵士;也可使用“爵士”头衔,但它并非骑士勋章的一种。
在英文文法,“Sir”须列在受勋人士姓名之前(如:Sir Run Run Shaw和Sir Isaac Newton),或名之前(Sir Run Run和Sir Isaac),但却绝塌拦不可列於姓氏之前(即Sir Shaw和Sir Newton)。可是在中文文法上,情况则恰恰相反。
一如“李先生”或“李大文先生”般的称谓,“爵士”头衔亦须列在受勋人士姓名以后(如:邵逸夫爵士和艾萨克·牛顿爵士),姓氏以后(邵爵士和牛顿爵士),但偶尔也可以列于名以后(即逸夫爵士和艾萨克爵士)。
另外,爵士的妻子可得“夫人”头衔,或明确称为“爵士夫人”。依中文文法,“夫人”须列于丈夫的团贺胡姓氏之后,而英文则把尊称冠于夫婿姓氏之前。女性受勋为“爵士”,其相对的敬称则是“女爵士”,但女爵士的夫婿却不可凭妻子获取任何敬称。
贵族等级分类:
1、公爵
欧洲国家贵族爵位中,从最低级贵族爵位以上的第五级一般在中文里译作“公爵”,在王或亲王之下,在侯爵之上。是爵位中最高一级。
2、侯爵
欧洲国家贵族爵位中,从最低级贵族爵位以上的第四级一般在中文里译作“侯爵”,在公爵之下,在伯爵之上。
3、伯爵
欧洲国家贵族爵位中,从最低拍亩级以上的第三级一般在中文里译作“伯爵”,在侯爵之下,在子爵之上。欧洲大陆部分国家的伯爵爵位名称出自拉丁文的comes,意为“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