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或字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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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言文以字的用法

用作介词。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以”字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例如: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

(《察今颂答御》) (二)“以”字起野岩提宾作用,可译为"把"。例如: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

(《廉颇蔺相如列传》) (三)“以”字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例如: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

(《廉颇蔺相如列传》) (四)“以”字引进动作、行举孙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例如: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

(《登泰山记》) (五)“以”字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例如: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

(《战国策?周策》) 扩展资料 以,音已(yǐ),当代用法如下: 用在单纯的方位词前,表示时间、方位、数量的界限,如以前、二十岁以下。 表示用、拿,把,凭借,如以少胜多、以毒攻毒,“……以君为长者,故不错意也。”

表示因为,如“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表结果,译为“导致”,如“……以塞忠谏之路也……” 表示目的,如以待时机。 表示于、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以1949年10月1日宣告成立。

表示认为,如“先帝不以臣卑鄙” 也作连词,同“而”,如城高以厚。

2. 文言文中之字用法

1 作动词,可译作“到、往、去”.如《鸿门宴》中的“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之”用在处所名词“沛公军”前,作动词.2 结构助词“的”.如《谏太宗十思疏》中的“代百司之职役哉”.3 宾语前置的标志(不译).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夫晋,何厌之有”,这里“何厌”是“有”的宾语,提前了.此句可译为“晋国(的欲望),有什么满足的(可能)呢?” 4 定语后置的标志(不译).如《劝学》中的“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5 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如《归去来兮辞》中的“善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这里两个“之”用在主谓词组之间,表示这一词组不能单独成句.此句可译为“(我)羡慕一切生物得到复苏的时节其时,感叹自己的年华行将结束.” 6 作代词 A 代人,如《项脊轩志》中的“先妣抚之甚厚”,“之”可译作“她”,代老妪.B 代物,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若不阙秦,将焉取之”,“之”代“土地”.C 代事,如《邹忌讽齐王纳谏》中的“与坐谈,问之客曰”,“之”代“与徐公孰美这件事”.D 指示代词,如《寡人之于国也》中的“无如寡人之用心者”,“之”可译作“这,这样”指上文“河内凶……亦然”.“不若长安君之甚”《触龙说赵太后》,“之”译作“那样”.。

3. 文言文 之字的各种用法

1.主谓间取消句子独立性。

如:《刻舟求剑》中的“是吾剑之所从坠”。2.结构助词“的”,如《幼时记趣》中的“故时有物外之趣”,译为所以时常有观察物体本身以外的乐趣。

3.他,她,它(们),如则其善者而从之。4.往,到。

.去,如《逍遥游》“奚以九万里而南为”5.这、此,如《愚公移山》曾不能毁魁父之丘。6。

宾语前置的标志。《陋室铭》“何陋之有”7.我,《捕蛇者说》君将哀而生之乎?8.定语后置的标志。

《岳阳楼记》“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9.衬音助词,调整音节,无实意。

如《曹刿论战》“公将鼓之”。

4. 文言文的之字用法

选D. 顺便介绍15种虚词的用法: 一、之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

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

(《师说》,代人,作宾语。) 輮使之然也。

(《劝学》,代物,作兼语。) 人非生而知之者。

(《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

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如: 均之二策。

(《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

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

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

(《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

译时也可省去。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

(《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

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顷之,烟炎张天。

(《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 二、其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第三人称代词。

可代人、代事物,有在名词之前,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的","它的"(包括复数)。例如: 臣从其计,大王亦幸赦臣。

(《廉颇蔺相如列传》) (二)第三人称代词。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整个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或宾语修饰语)应译为"他""它"不能加"的"。

如: 秦王恐其破壁。(《廉颇蔺相如列传》"其破壁"作宾语。)

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师说》"其闻道"作主语。)

此皆言其可目者也。(《芙蕖》"其可目"作宾语。)

(三)活用为第一人称。可用作定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或"我(自己)"。

如: 今肃迎操,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赤壁之战》) 而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

(《游褒禅山记》) (四)指示代词,表远指。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

如: 则或咎其欲出者。(《游褒禅山记》) 今操得荆州,奄有其地。

(《赤壁之战》) (五)指示代词,表示"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如: 于乱石间择其一二扣之。

(《石钟山记》) 2.用作副词。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婉商、期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视情况可译为"大概""难道""还是""可要"等,或省去。

例如: 其皆出于此乎?(《师说》表测度。) 其孰能讥之乎?(《游褒禅山记》表反诘。)

汝其勿悲!(《与妻书》表婉商。) 尔其无忘乃父之志!(《伶官传序》表期望。)

3.用作连词。作连词用时,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设,可译为"如果";或表选择,可译为"还是"。

例如: 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故哉?(《送东阳马生序》表假设。) 三、而 1.用作连词。

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并列关系。

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如:蟹六跪而二螯。

(《劝学》) (二)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或"而且"。

如: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劝学》) (三)表示承接关系。

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如:余方心动欲还,而大声发于水上。

(《石钟山记》) (四)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劝学》) (五)表示假设关系。

可译为"如果""假如"。如: 诸君而有意,瞻予马首可也。

(《冯婉贞》) (六)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

如: 吾尝终日而思矣……(《劝学》) 吾恂恂而起。(《捕蛇者说》) 2.用作代词。

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例如: 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

(《记王忠肃公翱事》) 3.复音虚词"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例如: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

(《口技》)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师说》) 四、则 1.用作连词,可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承接关系。一般用来连接两个分句或紧缩复句中的前后两层意思,表示两件事情在时间上、事理上的紧密联系。

可译为"就""便",或译为"原来是""已经是"。例如: 项王曰:"壮士!赐之卮酒。

"则与斗卮酒。(《鸿门宴》) 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

(《劝学》) 徐而察之,则山下皆石。

5. 在文言文中“之”字的用法有几种

初中语文教材文言文中,“之”比较多,用法也较复杂,有作代词用的,也有作助词、动词用的;区分起来也比较费劲。

若死记硬背,耗时多而效果不佳。笔者在教学中摸索出一套有效的辨析“之”的用法的方法,与大家共享。

一、“之”作代词用 “之”作代词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下列加点的“之”字: 1、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马说》) 2、名之者谁?山之僧智仙也。

(《醉翁亭记》) 3、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小石潭记》) 4、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

(《小石潭记》) 5、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6、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

(《曹刿论战》)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动词的后面,“之”的用法为代词,作它前面动词的宾语。 二、“之”作动词用 请看下面的例子: 1、吾欲之南海,何如?(《劝学》) 2、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孟浩然之广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

(《陈涉世家》) 分析以上例子,我们知道“之”用作动词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动词“之”的后面一般会跟一个地点名词,如例句中的“南海”、“广陵”、“蜀州”、“垄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称代词,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虽没直接出现人名,但很明显是承前省略了陈涉。

整个句子合起来应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三、“之”作助词用 “之”作助词的用法比较复杂一些,在初中阶段出现的大致有以下三种: 1、“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如:①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童趣》) ②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③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关雎》) ④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⑤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

(《公输》) ⑥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唐雎不辱使命》)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当“之”后面的一个词是名词(如“趣”、“洲”、“狱”、“意”、“地”)或名词性短语(如“一毛”)时,“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2、“之”用于主谓之间,不译。

如:①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③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岳阳楼记》)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一个名词或代词(主语)和一个动词或形容词(谓语)之间时,“之”不译。

3、“之”起调节音节作用,不译。 这种用法,在初中阶段并不多见,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狼》) ②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陈涉世家》)③④⑤⑥ 可以看出,这种“之”多用于时间副词后面,作用为调节音节,不译。

其实,只要我们平时在学习中多思考、多总结,文言文的学习并不难。

6. 文言文中“如”字的用法

释义 rú

①往;到……去。《涉江》:“入溆浦余儃佪兮,迷不知吾所~。”

②依照;遵从。《中山狼传》:“先生~其指,内狼于囊。”

③顺;符合。《赤壁之战》:“邂逅不~意,便还就孤。”

④像;如同。《两小儿辩日》:“日初出大~车盖。”

⑤及;比得上。《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天时不~地利。”

⑥用于短语“如……何”中,表示“对待……怎么办”、“把……怎么办”。《愚公移山》:“~太行、王屋何?”

⑦不如;应该。《子鱼论战》:“若爱重伤,则~勿伤。”

⑧如果;假如。《芙蓉楼送辛渐》:“洛阳亲友~相问。”

⑨或者。《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安见方六七十,~五六十,而非邦也者?”

⑩至于。《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其礼乐,以俟君子。”

⑾词缀。用于形容词后,表示“……的样子”,也可不译。韩愈《答李翊书》:“仁义之人,其言蔼~也。”

7. 以字在文言文中的用法

1.用作介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以”字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例如: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察今》) 愿以十五城请易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乃入见.问:"何以战?"(《曹刿论战》) 余船以次俱进.(《赤壁之战》)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记》) (二)“以”字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例如: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三)“以”字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例如: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廉颇蔺相如列传》) 时操军兼以饥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战》) (四)“以”字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例如: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记》) 今以长沙豫章往,水道多绝,难行.(《汉书•西南夷传》) (五)“以”字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例如: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战国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信陵君窃符救赵》) 2.“以”字用作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一)“以”字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例如:夫夷以近,则游者众……(《游褒禅山记》) (二)“以”字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余与四人拥火以入……(《游褒禅山记》) (三)“以”字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而""来""用来""以致"等.例如:作《师说》以贻之.(《师说》) 剑赀财以送其行.(《五人墓碑记》)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谏之路也.(《出师表》) (四)“以”字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例如: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信陵君窃符救赵》)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五)“以”字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陶渊明《归去来辞》) 3.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例如:以是人多以书假余……(《送东阳马生序》) 余是以记之,盖叹郦元之简,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钟山记》)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庖丁解牛》)。

8. 【下册文言文“之”字的所有用法和例句(要全)

“之”的所有用法:1.“之”字用作指示代词.如: ①“之二虫又何知?”“之”表示“这”,意为“这两条鱼又怎么知道?” ②“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之”表示“这样”,意为“(他)是我的老师,像这样(我)又怎么(可以)诋毁他呢? ③“请京,使居之.”“之”代指处所,表示“那里”. ④“见其发矢十中八九,但微颔之.”“之”,此,指陈尧咨射箭十中八九这一情况. 2.“之”用作第三人称代词.这种情况出现得比较多,在课文中屡见不鲜,主要表示“他”、“她”、“它”.如: ①“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之”代指“它”,“默而识之”,意即默默地在心里记住它. ②“桓侯故使人问之”,“之”指代他(扁鹊),意即“桓侯特意派人去问他(扁鹊)”. ③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执之.”“之”指代它(鬼),“急执之”意即赶忙把它(鬼)捉住. 3.“之”字用作动词,意为“往,到……去”.如: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之”意为“到……去”,句子的意思是:“我准备到南海去,怎么样?” ②“行不知所之.”“之”意为“到……去”. 4.“之”字用作助词,这种情况比较常见,但笔者以为也最复杂,可以分为下面三种: ⑴“之”用作结构助词,相当于“的”,如: ①“圣人之道,卒于鲁也传之.”意即“孔子的学问,最终是靠不怎么聪明的曾参传下来的”. ②“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两个“之”均是“的”的意思,意即“有志气的人不喝盗泉的水,方正的人不接受侮辱性的施舍”. ⑵“之”字用于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如; ①“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之”在这里没有实在意义,用于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②“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几千里也.”同样,“之”在这里也没有实在意义.إ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种用法容易和“之”字用作“的”的时候混淆,应注意区分,以免弄错. ⑶“之”字在句子中只起调节音节的作用,也无实义.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久之”,很久,“之”,调节音节,没有实在意义 . ②“填然鼓之.”在这里,“之”也是单纯调节音节,没有实义. 基本上来说,在文言文中“之”的常见的用法就是上面几种,只要掌握其规律,摸准“之”的用法和意义也是不困难的. 文言虚词“之”的用法可谓灵活,很多学生都难以分析其用法.靠死记一些例子,但过些日子又忘了.如何容易又方便的掌握,笔者结合自己教学作出简要介绍,即运用句子结构分析法.句子结构分析有一口诀:“主谓宾定状补,主干枝叶分清楚.谓前是状,谓后补.”由此可知古汉语中的主谓、动宾、偏正等结构.“之”的用法就可根据其在句中的位置来定.且看下面的分析: (1) 形如“谓语+之”时,用作代词. 如: ①作《师说》以贻之. ②人非生而知之者. ③均之二策,宁许之以负秦曲. 以上三例中的“之”都是代词用,分别充当谓语动词“贻”“知”“均”的宾语,构成动宾结构.反过来说,虚词“之”紧跟在谓语动词后,这个“之”就作代词用. (2) 形如“主语+之+谓语”时,起取消主谓句子独立性. 如: ①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②师道之不传也久矣. 以上两个例子中“之”前的“孤”“鱼”“师道”在句子中作主语,“之”后的“有”“不传”为动词作谓语.在这种情况下,虚词“之”可以省略不译.即“孤有孔明,犹鱼有水也”;“师道不传也久矣”. (3) 形如“名词+之+谓语动词/介词”时,作宾语前置的标志. 如: ①宋何罪之有? ②何陋之有? 以上两例中,“之”出现在疑问句中,“之”前面分别是名词“罪”和“陋”,“之”后面是紧跟谓语动词“有”,而且“罪”和“陋”是作为宾语在谓语动词的前面.这种情形下的“之”就作宾语前置的标志.虚词“之”不译,直接把宾语部分还原到谓语动词后面即可. (4) 形如“名词+之+形容词”时,作定语后置的标志. 如: ①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 ②马之千里者. ③石之铿然有声者. ④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 以上三例中,虚词“之”后面的“利”“强”“千里”“铿然有声”“乱耳”“劳形”都是形容词修饰“之”前面的名词“爪牙”“筋骨”“马”“石”“丝竹”“案牍”,翻译时,“之”不用翻译,直接把形容词还原到名词的前面即可. (5) 形如“定语+之+名词”时,是作结构助词,译作“的”. 如: ①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 ②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 以上两例中,虚词“之”后面是名词“病”“众”,分别由前面的“君”“吴、越”作定语修饰,“之”就译作“的”. (6) 形如“之+地点/处所名词”且句中缺少相应的谓语时,就作动词. 如: ①子夏之晋. ②吾欲之南海,何如? ③辍耕之垄上. 以上三例中,“之”的后面分别是“晋(国)”“南海”“垄上”作为地点名词,“之”的前面没有与“晋”“南海”“垄上”相对应的谓语动词.这种情况下,“之”用作动词,翻译为“去、往、到”. (7) 形如“形容词/副词+之”时,凑成二字或四字音节,不用译. 如: ①顷之,烟炎张天. ②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 ③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 以上三例中,“之”在“顷”“鼓”“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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