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托费收取制度
一、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
为维护本园及入园幼儿的合法权益,保障幼儿园正常的保育教育秩序,依据《北京市幼儿园管理规定》,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收费制度
1)收费项目:入园幼儿按月收取保教费及伙食费,其他代办服务性收费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的原则收取。
2)收费标准:保教费、伙食费按月收取,保教费每人每月430元,伙食费每人每月170元。
3)收费时间:每月10日至15日收取下月的保教费及伙食费。
4)幼儿因特殊原因长期不能来园者,家长应及时到园长办公室办理退园手续
2、退费制度
1)幼儿因自身原因不能来园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当月全部缺勤时,退还当月全部保教费,只收200元学位费。
2)幼儿连续缺勤5天以上(不含节假日)应退伙食费,伙食费按连续缺勤天数计算,每天8元(如继续在本园上学的可在下月顺延),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不予退费。
3)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不退费。
4)代办服务性收费按实际发生予以结算,如有余额予以退还。
二、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
1、收费管理基本原则为进—步规范收费操作流程,确保合理、合法、合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篇。
2、收费项目包括规定性收费以及选择性收费项目。
3、具体操作流程
1)按物价局以及教育局对本园收费项目的核定标准,向家长收取规定的费用。不以各种名义擅自提高和乱收费。
2)收费必须出具足额票据。
3)严禁幼儿园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4)设立收费公示栏,达到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
5)认真做好每月幼儿伙食费的结清和退费工作,每月收费前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收支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