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外科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整形外科资格考试条件
高级卫生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主任医师
1、医学中专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
2、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
3、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受聘副高职务满五年。
(二)副主任医师
1、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七年;
2、医学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
4、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二年;
5、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三)主任医师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四)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主治医师任职资格:
1、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三年;
2、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
整形外科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具体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医师执业注册机关注册,申请的医疗美容类别应与注册的执业范围相一致。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专科工作经历,其中:
1、申请美容外科主诊医师资格的,应取得医师执业注册后,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6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执业范围为眼耳鼻喉科专业的,可申报美容外科(眼科方向)或美容外科(耳鼻喉科方向);
2、申请美容牙科主诊医师资格的,应取得医师执业注册后,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3、申请美容皮肤科主诊医师资格的,应取得医师执业注册后,从事皮肤病性病专业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4、申请美容中医科主诊医师资格的,应取得医师执业注册后,从事中医专业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执业范围为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可申报美容中医科(中西医结合方向);
(三)2012年(含2012年)以来,经过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基地专业培训并合格;
(四)2011年1月1日以来,以第一作者在统计源学术刊物上发表医疗美容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临床类论文至少1篇(文献综述、个案报道、科普类和基础研究类文章除外);或以主编或编委的身份撰写至少一部与美容相关的临床类著作或教材;或提供2011年1月1日以来,相关临床专科住院病历5例;
(五)两个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