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
第一次安排在1月左右。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科主要面向高三考生,其他科目主要面向高二学生;第二次安排在6月左右,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6科主要面向高二考生。
本市普通高中在籍学生(不含外籍学生)均须报考合格性考试;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的外籍学生可自愿报考合格性考试;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参加报考。
本市普通高中在籍学生中留级、办理正式休学手续后复学或因其他原因未参加相应年级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的学生,均须按目前所在年级报考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考生若取得相应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则不得再报考该科目的考试。
语数外合格性考试
参加2023年上海市春季高考或秋季高考的学生,可用春季高考或秋季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合格性考试
凡报考过本市合格性考试相关科目的学生,因缺考或成绩不合格,可选择报考对应科目;未取得相关科目合格成绩的高三在籍在读学生和参加2023年高考报名的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年满18周岁的社会人员以及取得初中毕(结)业证书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其他考生”),可选择报考相关科目。
其他说明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基〔2014〕22号), 经体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学生运动员,参加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选考6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且成绩合格是获得毕业证书的条件之一。
国际课程班学生需参加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语文、历史、地理科目合格性考试,且成绩合格是申请毕业证书的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