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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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政策如下:
一、幼儿资助政策: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接受学前教育,资助标准1200元/年/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幼儿享受资助并最高档标准。
二、义务教育贫困寄宿制生活补助和贫困非寄宿生制生活补助: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原建档立卡家庭及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生活费补助,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享受生活费补助,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比例约占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的20%,平均标准2000元/人/学年,原建档立卡家庭经学生享受最高档3000元。免学费和书本费: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和书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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