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率计算的概率的加法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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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率的加法法则:
定理:设A、B是互不相容事件(AB=φ),则:
P(A∪B)=P(A)+P(B)
推论1:设A1、 A2、?、 An互不相容,则:P(A1+A2+...+ An)= P(A1) +P(A2) +?+ P(An)
推论2:设A1、 A2、?、 An构成完备事件组,则:P(A1+A2+...+An)=1
推论3: 为事件A的对立事件。
推论4:若B包含A,则P(B-A)= P(B)-P(A)
推论5(广义加法公式):
对任意两个事件A与B,有P(A∪B)=P(A)+P(B)-P(AB)
扩展资料
柯尔莫哥洛夫于1933年给出了概率的公理化定义,如下:
设E是随机试验,S是它的样本空间。对于E的每一事件A赋于一个实数,记为P(A),称为事件A的概率。这里P(A)是一个集合函数,P(A)要满足下列条件:
(1)非负性:对于每一个事件A,有P(A)≥0;
(2)规范性:对于必然事件Ω,有P(Ω)=1;
(3)可列可加性:设A1,A2??是两两互不相容的事件,即对于i≠j,Ai∩Aj=φ,(i,j=1,2??),则有P(A1∪A2∪??)=P(A1)+P(A2)+??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概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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