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和股东的区别
主要有法律层面、公司治理、命名限制、资本金限制、缴纳税费的区别。
区别如下:
1、法律层面不同
合伙人存在于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分。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存在于有限公司当中,享有《公司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治理层面不同
一般把公司当中的创始股东、真正参与公司运作管理的股东成为合伙人。而把仅仅投钱,追求回报,不参与经营的投资人成为股东。
3、命名限制不同
合伙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公司名称必须使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4、资本金限制不同
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金的限制,公司有最低注册资本金的限制
5、缴纳税费不同
合伙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对其所取得的公司红利或股息缴纳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
股东的主要权利是:
1、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
3、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
4、发给股票请求权;
5、股票过户请求权;
6、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
7、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
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参考资料:股东-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