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证明怎么开
一般办理户籍证明,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申请办理即可。如果户口本遗失,但急需户籍证明的,可以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章,临时作为户籍证明使用。如果在外地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要相关证件。
户籍如何注销
1、劳改、劳教注销。
自2003年8月7日起,取消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以往已注销户口的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人员、需要恢复户口的,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2、参军注销。
入伍通知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持上述证明到派出所由户口内勤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收缴居民身份证。
3、死亡注销。
由家属持死亡医学证明书、户口簿、身份证,到派出所由户口内勤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4、高校录取学生迁出。
由本人持户口簿、入学录取通知书到派出所由户口内勤直接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解除劳教本市人员落户。
由本人持释放证、解除劳教或少管证明书、户口簿到原注销户口派出所申报,经户口内勤查核注销记录,由主管所长批准后,恢复户口。
开户籍证明有哪些注意事项
1、户籍证明的办理很快,比办理身份证的速度快,但是目前国内的人口流动性的加强,有许多不法分子利用户籍不贴照片进行行骗,或是用户籍证明当身份证使用。
2、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户口簿和身份证是公民身份的法定证明,户籍证明没有法律依据。最近几年各地陆续限制或取消户籍证明这种行为,但如果一定要开户籍证明不可,那么在提交资料完备的情况下也会予以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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