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怎么办理
展开全部
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向相关机构提交下列材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三)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六)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及其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6103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北京小白兔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贵阳山水情深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石家庄麦田守望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