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女性在婚姻中处于弱势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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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在婚姻中处于弱势的一方,特别是有了孩子以后,所有的中心都在孩子和家庭身上,无暇顾及其他的东西,在离婚方面只要过得去就不会考虑,一个家庭中总有人赚钱,总有人带孩子,而女性确实是心软的一方,舍不得孩子,照顾孩子确无法赚钱,两者兼顾是比较难得。
家暴又不肯离婚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推卸自己对苦难的责任,推卸完又缺乏改变的内驱力。这些人应视为家暴的从犯而不是受害者。真正有自尊的人,有自信的人,有原则的人,绝对不会允许哪怕一次的家暴。有第一次就必然有第二次第三次,被打的多了,阀值也会不断的提升。
说到底,这些被家暴又不肯离婚的人是害怕改变,说什么为了孩子都是骗人的借口,真正的原因是害怕自己离开对方后无法生活,所以宁愿一次又一次挨打也选择拼命的忍耐,毕竟改变是痛苦的。她们认为相对于挨打的痛苦改变的痛苦是更不能接受的。因为挨打的痛苦是被动的,改变的痛苦是主动的。就像很多人宁愿一辈子干着又苦又累工资又低的工作却不愿意去吃点苦学点技术找个好工作一样。他们沉浸于当下的及时享受,有点自由时间宁愿玩玩手机看看电视,也不愿意推迟满足感为了将来的前途吃点苦学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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