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违约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
应届毕业生签了三方协议,是可以再解决的,但是解决三方协议要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能会涉及到已给违约金的问题。
一、应届毕业生解除三方协议需交违约金吗
三方协议明确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问题。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应该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三方协议中的违约条款,与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要求不同。签订就业协议时,毕业生还不是正式的劳动主体,协议中的违约条款适用的《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协议中约定违约金,但仅限于毕业生未按约定报到的情况。
在《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中也规定: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署个人意见后,用人单位或学校两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毕业生即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的签订工作。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然后将原协议书交还招生就业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所以,应届毕业生解除三方协议应当按照三方协议中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交纳违约金。
二、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约定违约金需注意什么
求职大学生需要注意,三方协议可以约定违约条款。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和支付问题,需要知道的是:
1、建议签订协议时,学生应该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附加下列条件:如毕业生考上研究生、考入国家机关、参加国家志愿计划、服兵役等情况时,双方均有权解除该三方协议书,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签订三方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步骤签名盖章,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鉴证盖章。
3、如果因自身原因不得不违约,而三方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过分离谱,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8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法》第97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