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

李红艳律师
2023-05-25 · 超过20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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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 土地使用权 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什么叫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面, 网 小编整理了有关 法律知识 ,供大家学习参考。 什么叫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 拆迁补偿 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由四部分收入组成: 一是 招标 、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土地取得的土地价款; 二是改变原有土地用途补缴的土地价款; 三是划拨土地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拆迁 补偿费等补偿性收入; 四是国有土地出租等其他配置方式取得的土地价款。土地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 1、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 2、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3、变现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4、转让 房改房 、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5、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 6、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依法向受让人收取的 定金 、 保证金 和预付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一并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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