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性质是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性质是职业准入考试。
1、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经过考试并成绩合格,才能获得国家颁发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以表明其具备执业药师所需的学识、技术和能力。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是执业药师从事职业所必须具备的证明文件。
2、考试。
该资格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执业药师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执业药师考试每年仅有一次,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全部为客观选择题,每科考试时间为两个半钟,四科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
3、准备。
考生需在考试前做好充分准备,抓紧时间备考,以确保一次性通过考试。同时,应注意考场纪律和规定,遵守考试规则,认真答题,不得作弊或抄袭。只有通过考试,才能获得执业药师的资格证书,进入药学领域从事相关工作。
执业药师作用:
1、执业药师(英文名:Licensed Pharmacist)是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的合格认证,方可执业。
2、其主要负责审核医生所处方的药物中有否出现药物相互作用,并根据病人的病历、医生的诊断,为病人建议最适合他们的药物剂型、剂量。同时教导病人服用药物时的注意事项和方法。
3、国家药监局负责对需由执业药师担任的岗位作出明确规定,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