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考录用名单公示
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现对深圳市检察机关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现对深圳市检察机关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至5月26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北路1008号,邮编:518023,监督电话:0755-25868712,传真:0755-25868049,邮箱:chenxin@shenzhen.gov.cn,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将按规定申报办理录用手续。最终是否录用,以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的录用文件为准。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至5月26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北路1008号,邮编:518023,监督电话:0755-25868712,传真:0755-25868049,邮箱:chenxin@shenzhen.gov.cn,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将按规定申报办理录用手续。最终是否录用,以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的录用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