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贸易进口料件生产的产品,然后以一般贸易出口可以吗?
我们公司是外商独资企业,但公司的海关手册未办好,所以想暂时以一般贸易进口料件生产的产品,然后以一般贸易出口,请问哪位高手可以告诉我们在海关上可以怎以操作,及财务上有什么影...
我们公司是外商独资企业,但公司的海关手册未办好,所以想暂时以一般贸易进口料件生产的产品,然后以一般贸易出口,请问哪位高手可以告诉我们在海关上可以怎以操作,及财务上有什么影响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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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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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答你的问题,由于你们和国外签订的是进口料件的的合同,也就是有进有出的合同,而你要以一般贸易进口,按照流程上来说是不可能的 除非你们伪造一般贸易进口的合同,然后以此合同来向海关进行一般贸易进口的申报。而一般贸易进口和来料加工进口在随附单据上的区别也就仅仅是一份合同的区别而已。出口时也需要以一般贸易的方式进行出口,同样也需要伪造一份一般贸易的合同,而且该次进口的货物 由于是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 所以并不能将该次货物的进出口进行对未来批复出来的手册进行核销,这样在合同范围之内,你们就少了一次免税进出口的机会,而且批复手册时的部分保证金也不能退回。而对财务上的影响也会比较大,当然做账是没问题的,借贷都能平衡,但是实际上贵司要多支付很多的税款,因为进口时缴纳的关税 绝对会比出口时的退税要高(而走手册时是免税的)而且批复手册时候的保证金退还时也非常麻烦,你必须要将没核销掉的手册来料部分撤销掉,而且这还需要贵司于国外发货方的补充协议和合同,
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时候 货主为了手册宁可等1个多月 承担滞报金和滞箱费,也不愿意更改贸易方式的原因
你这个问题我可以给你一个解决方案
我不知道你的手册大概还需要多长时间等批复下来,而货物什么时候到港,所以我简单的说一下
如果货物到港日期和预计的手册批复日期之间的间隔小于2.5个月,我建议你等一等,这样会降低税款损失,而同时向船公司申请减免滞箱费,当然这种做法会让财务做账上稍微复杂一点点,但是实际上是能减少损失的
如果货物到港日期和预计的手册批复日期之间的间隔大于2.5个月,我建议你向手册批复地海关申请提供“手册批复中”的证明,然后以此证明向进口所在口岸海关以一般贸易 征保证金的方式申报进口 等手册批复完成后再向海关申请更改报关单 退还保证金
当然实际情况需要你们自行掌握和计算,毕竟这些事情都要和成本挂钩 都是和货值和时间有关系的,另外提示 货物到港后3个月不向海关申报,仓单被锁死,6个月不向海关申报海关可以理解为货主放弃,1年不向海关申报海关有权拍卖该货物。
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时候 货主为了手册宁可等1个多月 承担滞报金和滞箱费,也不愿意更改贸易方式的原因
你这个问题我可以给你一个解决方案
我不知道你的手册大概还需要多长时间等批复下来,而货物什么时候到港,所以我简单的说一下
如果货物到港日期和预计的手册批复日期之间的间隔小于2.5个月,我建议你等一等,这样会降低税款损失,而同时向船公司申请减免滞箱费,当然这种做法会让财务做账上稍微复杂一点点,但是实际上是能减少损失的
如果货物到港日期和预计的手册批复日期之间的间隔大于2.5个月,我建议你向手册批复地海关申请提供“手册批复中”的证明,然后以此证明向进口所在口岸海关以一般贸易 征保证金的方式申报进口 等手册批复完成后再向海关申请更改报关单 退还保证金
当然实际情况需要你们自行掌握和计算,毕竟这些事情都要和成本挂钩 都是和货值和时间有关系的,另外提示 货物到港后3个月不向海关申报,仓单被锁死,6个月不向海关申报海关可以理解为货主放弃,1年不向海关申报海关有权拍卖该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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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操作不是手册你就不会了?先申领核销单,连同装箱单,发票,合同等文件等文件报关就OK了;进口差不多;财务上主要是收付汇的问题,进口预付的话,报关收那报关单付汇证明联核销,出口凭核销单,报关单核销做收汇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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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答案是可以的 企业未办好海关加工贸易手册就以一般贸易的方式进口 但是要缴纳税款 再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出口 办理退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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