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关于税收的题,请高手帮忙解决一下,没有悬赏分,谢谢
某日用化妆品厂将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产品、小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每套消费品由下列产品组成:化妆品包括一瓶香水120元,一瓶指甲油40元,一支口红60元。护肤护发...
某日用化妆品厂将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产品、小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每套消费品由下列产品组成:化妆品包括一瓶香水120元,一瓶指甲油40元,一支口红60元。护肤护发产品包括两瓶浴液100元,一瓶摩丝32元。化妆工具及小工艺品10元,塑料包装盒5元。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上述价格均不含税。分析要求:从税务筹划角度,分析企业采用成套销售是否有利(解答过程越详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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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税务筹划角度来看,企业采用成套销售不利,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根据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的最高税率纳税。护肤护发品的消费税率为17%,2006年4月1日以后,护肤护发品停征消费税。
按照习惯做法,将产品包装后再销售给商家。
应纳消费税=(120+40+60+100+32+10+5)×30%=110.1(万元)
[筹划思路]
若改变做法,将上述产品先分别销售给商家,再由商家包装后对外销售(注:实际操作中,只是换了个包装地点,并将产品分别开具发票,账务上分别核算销售收入即可)。
应纳消费税=(120+40+60)×30%+(100+32)×17%
=66+22.44
=88.44(元)
[筹划结果]
每套化妆品节税额为:110.1-88.44=21.66(元)
按照习惯做法,将产品包装后再销售给商家。
应纳消费税=(120+40+60+100+32+10+5)×30%=110.1(万元)
[筹划思路]
若改变做法,将上述产品先分别销售给商家,再由商家包装后对外销售(注:实际操作中,只是换了个包装地点,并将产品分别开具发票,账务上分别核算销售收入即可)。
应纳消费税=(120+40+60)×30%+(100+32)×17%
=66+22.44
=88.44(元)
[筹划结果]
每套化妆品节税额为:110.1-88.44=21.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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