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中有规定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可以正常时间下班,不用加班吗?
新劳动法中有没有明确规定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可以正常时间下班,不用加班,但是对上班的时间和加班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对实习工资和实习工作时间是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大学生实习工资不得低于本职位工资的80%,且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 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二) 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三) 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扩展资料: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实习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标准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者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实习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标准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者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