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回答
展开全部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7号
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 (010)68579977
传真: (010)68576639
主任: 廖晖
副主任: 陈佐洱
周 波
张晓明
主要职能: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是协助国务院总理办理港澳事务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港澳社会各方面情况;
(二)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官方联系;
(三)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及政府的工作联系;
(四)促进、协调内地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教、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五)负责内地因公赴港澳人员的审批、办证等管理;
(六)参与对港澳中资机构和劳务输出的管理;
(七)宣传香港澳门基本法,及中央政府对港澳的方针政策。
内设机构:
设置6个职能司:
(一)秘书行政司(人事司)
(二)综合司
(三)政研司
(四)联络司
(五)交流司
(六)法律司
机关党委
国务院关于更改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 澳门分社名称问题的通知
(国函〔2000〕5号)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鉴于中央人民政府已经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为更好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均简称基本法),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基本法施政,保障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的工作机构按照授权履行职责,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决定:自2000年1月18日起,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新华通讯社澳门分社,分别更名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和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其职责为:
一、联系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外交部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中央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
二、联系并协助内地有关部门管理在香港、澳门的中资机构。
三、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之间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联系香港、澳门社会各界人士,增进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的交往。反映香港、澳门居民对内地意见。
四、处理有关涉台事务。
五、承办中央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及其人员,将严格遵守基本法和当地的法律,依法履行职责。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处理与联络办公室职责有关的事务时,可与其联系。
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和新华通讯社澳门分社更名后,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机构有: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机构有: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外交部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请特别行政区政府为上述机构提供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工作便利和豁免。原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和新华通讯社澳门分社承担的新闻业务,将分别由新华通讯社提请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的新华通讯社香港特别行政区分社、新华通讯社澳门特别行政区分社承担,请特别行政区政府为其注册和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特此通知。
国务院
二000年一月十五日
另外说明一下: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和中共香港工委,中央人民政府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和中共澳门工委,是一个机构,负责党在上述地区的工作!!中联办主任兼任工委书记!!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7号
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 (010)68579977
传真: (010)68576639
主任: 廖晖
副主任: 陈佐洱
周 波
张晓明
主要职能: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是协助国务院总理办理港澳事务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港澳社会各方面情况;
(二)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官方联系;
(三)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及政府的工作联系;
(四)促进、协调内地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教、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五)负责内地因公赴港澳人员的审批、办证等管理;
(六)参与对港澳中资机构和劳务输出的管理;
(七)宣传香港澳门基本法,及中央政府对港澳的方针政策。
内设机构:
设置6个职能司:
(一)秘书行政司(人事司)
(二)综合司
(三)政研司
(四)联络司
(五)交流司
(六)法律司
机关党委
国务院关于更改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 澳门分社名称问题的通知
(国函〔2000〕5号)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鉴于中央人民政府已经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为更好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均简称基本法),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基本法施政,保障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的工作机构按照授权履行职责,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决定:自2000年1月18日起,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新华通讯社澳门分社,分别更名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和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其职责为:
一、联系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外交部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中央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
二、联系并协助内地有关部门管理在香港、澳门的中资机构。
三、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之间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联系香港、澳门社会各界人士,增进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的交往。反映香港、澳门居民对内地意见。
四、处理有关涉台事务。
五、承办中央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及其人员,将严格遵守基本法和当地的法律,依法履行职责。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处理与联络办公室职责有关的事务时,可与其联系。
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和新华通讯社澳门分社更名后,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机构有: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机构有: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外交部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请特别行政区政府为上述机构提供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工作便利和豁免。原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和新华通讯社澳门分社承担的新闻业务,将分别由新华通讯社提请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的新华通讯社香港特别行政区分社、新华通讯社澳门特别行政区分社承担,请特别行政区政府为其注册和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特此通知。
国务院
二000年一月十五日
另外说明一下: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和中共香港工委,中央人民政府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和中共澳门工委,是一个机构,负责党在上述地区的工作!!中联办主任兼任工委书记!!
2023-05-16
展开全部
国务院港澳办和中联办是两个不同机构,但它们都是中央政府对港澳事务的管理机构。国务院港澳办是中央政府委派的港澳事务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协调、指导和管理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有关事务。国务院港澳办隶属于中央政府的总理办公室,直接向总理负责。中联办是中央人民政府驻港特派员公署,主要负责处理中央与香港的联系事宜,是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最高级别的代表机构。中联办隶属于中国国务院,直接向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报告工作。虽然国务院港澳办和中联办是两个不同的机构,但它们在港澳事务上密切配合,共同推动中央政府对香港、澳门的治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稳定和发展利益。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2023-05-16
展开全部
国务院港澳办与中联办是中国政府对港澳事务的两个重要机构。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是中央政府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执政者的咨询和指导机构,负责处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港澳事务,制定港澳相关政策和法规。中央政府驻港澳联络办公室则是中央政府对港澳实际执行机构,负责与港澳特别行政区政府和社会各界进行联系和沟通,协调处理港澳事务。两个机构相互关联,相互配合,共同维护中央政府在港澳事务中的领导地位和国家利益。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2023-05-16
展开全部
国务院港澳办和中联办是中国政府专门负责处理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事务的两个机构。国务院港澳办为中国国务院设立的行政机构,主要负责协调、引导和推进香港、澳门各项工作,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而中联办则是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负责代表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全面管治和治理,为香港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两者之间密切协作,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香港、澳门事务管理机制。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2023-05-16
展开全部
国务院港澳办和中联办都是中国中央政府设立的机构,主要负责处理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的事务。两个机构在职责上有些不同,国务院港澳办是负责处理香港、澳门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包括执行“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而中联办则是负责协调中央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之间的工作。两个机构之间存在一定的合作和协调关系,但在具体操作上有所区别。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