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最黑暗的年代
腐盛行催生香港廉署
上世纪70年代以前,香港社会贪污状况非常严重。连消防队救火也要给黑钱,否则消防员到场后会按兵不动,看着大火吞噬一切。
一位后来在廉署反贪风暴中被治罪的名叫韩德的香港警司曾有一段著名的供词:“贪污在香港警察队伍中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就像晚上睡觉,白天起床、刷牙一样自然。”
1973年,涉嫌贪污420万港币的香港九龙总警司葛柏在被调查期间成功脱逃出境,引起了香港社会的极大愤慨。已对贪腐忍无可忍的香港市民走上街头,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反贪污捉葛柏”大游行。时任港督麦理浩认为事态严重,委派高级副按察司百里渠爵士成立委员会对此案进行彻查。
百里渠随后发表的著名的“百里渠报告”指出:“除非设在香港警队内部的反贪污部能从警方脱离,否则大众永远不会相信政府确实有心扑灭贪污。”
该报告得到麦理浩的认同,在其推动下,1974年2月15日立法局通过《香港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宣布成立一个“与任何政府部门包括警务处没有关系的独立的反贪组织”,即香港廉政公署。
扩展资料
廉政公署建立前的香港社会,黄、赌、毒泛滥,腐败现象严重,蔓延到了社会的各个角落。警匪勾结,收受黑钱,社会秩序混乱不堪。
1973年,港英政府警队检举贪污组人员发现总警司葛柏有重大贪污嫌疑,要求他对400多万港元的私人财产作出解释,这笔财产相当于他20年全部薪金的6倍。但葛柏非但拒绝解释,还逃离香港,避居英国。这一事件在香港引起了巨大震动。
当年8月,香港学生开始酝酿“捉葛柏”运动,并成立了一个包括学生、工人等团体及报社共13个组织的反腐败团体。9月2日,学生上街游行示威,强烈要求将葛柏捉拿归案。学生运动和各界市民游行示威促使当局下决心彻底解决腐败问题。
1973年10月17日,麦理浩总督在香港立法局宣布将成立一个新的、独立的反腐败机构——香港廉政公署,原设在警察内部的反贪污办公室将被撤销。1974年2月15日,在《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生效的同一日,香港廉政公署正式成立。
廉政公署成立后,立即向法庭申请引渡令,要求引渡葛柏回港受审。在廉政公署的努力下,1974年11月2日,英国伦敦法庭裁定葛柏必须返港受审。1975年1月, 葛柏被引渡回香港。随后,法庭裁判葛柏两项受贿罪名成立,被判入狱4年。
至此,葛柏案办结,廉政公署旗开得胜,极大地鼓舞了士气,也增加了市民对廉政公署的信心。葛柏案审结以后,廉政公署乘胜追击,以严厉的手段打击各类贪污腐败行为,破获多起腐败集团案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廉政公署
上世纪70年代以前,香港社会贪污状况非常严重。连消防队救火也要给黑钱,否则消防员到场后会按兵不动,看着大火吞噬一切。 一位后来在廉署反贪风暴中被治罪的名叫韩德的香港警司曾有一段著名的供词:“贪污在香港警察队伍中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就像晚上睡觉,白天起床、刷牙一样自然。”1973年,涉嫌贪污420万港币的香港九龙总警司葛柏在被调查期间成功脱逃出境,引起了香港社会的极大愤慨。已对贪腐忍无可忍的香港市民走上街头,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反贪污捉葛柏”大游行。 时任港督麦理浩认为事态严重,委派高级副按察司百里渠爵士成立委员会对此案进行彻查,百里渠随后发表的著名的“百里渠报告”指出:“除非设在香港警队内部的反贪污部能从警方脱离,否则大众永远不会相信政府确实有心扑灭贪污。”该报告得到麦理浩的认同,在其推动下,1974年2月15日立法局通过《香港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宣布成立一个“与任何政府部门包括警务处没有关系的独立的反贪组织”,即香港廉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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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70年代以前,香港社会贪污状况非常严重。连消防队救火也要给黑钱,否则消防员到场后会按兵不动,看着大火吞噬一切。 一位后来在廉署反贪风暴中被治罪的名叫韩德的香港警司曾有一段著名的供词:“贪污在香港警察队伍中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就像晚上睡觉,白天起床、刷牙一样自然。”1973年,涉嫌贪污420万港币的香港九龙总警司葛柏在被调查期间成功脱逃出境,引起了香港社会的极大愤慨。已对贪腐忍无可忍的香港市民走上街头,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反贪污捉葛柏”大游行。 时任港督麦理浩认为事态严重,委派高级副按察司百里渠爵士成立委员会对此案进行彻查,百里渠随后发表的著名的“百里渠报告”指出:“除非设在香港警队内部的反贪污部能从警方脱离,否则大众永远不会相信政府确实有心扑灭贪污。”该报告得到麦理浩的认同,在其推动下,1974年2月15日立法局通过《香港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宣布成立一个“与任何政府部门包括警务处没有关系的独立的反贪组织”,即香港廉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