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货物合同
我国某公司从国外某公司进口一批钢材,合同规定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外方在有效时间内向银行交单...
我国某公司从国外某公司进口一批钢材,合同规定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外方在有效时间内向银行交单议付,中国银行也对议付行做了偿付。但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要求,于是中国银行应我方的要求随即对第二批货物拒付。
试分析:(1)中国银行的拒付合理吗?为什么?
(2)我方怎样才能保证货物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展开
试分析:(1)中国银行的拒付合理吗?为什么?
(2)我方怎样才能保证货物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展开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1、不合理,因为你们开出了两份独立的不可撤销信用证,他们相互之间以及与合同之间的任何关系,银行是不认可的,下次建议开出一份L/C,里面规定可以分批装运,这样只要任何一批的货物不符合L/C要求,你们都可以要求停止交易
2、对卖方的产品质量有怀疑,你可以要求其准备船前样,或者与对方所在地知名的商检公司签定合同,要求对开船前到港的货物进行检验和监督装箱,得到你们公司的装船许可后,才可以上船并发出“检验证明”。(只要在L/C中要求对方索汇时提交“***公司的商检证明”就可以)
2、对卖方的产品质量有怀疑,你可以要求其准备船前样,或者与对方所在地知名的商检公司签定合同,要求对开船前到港的货物进行检验和监督装箱,得到你们公司的装船许可后,才可以上船并发出“检验证明”。(只要在L/C中要求对方索汇时提交“***公司的商检证明”就可以)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