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类三包政策

买了双保罗休闲鞋,一个多月就出现裂缝,拿到专卖店去修,但是不能修,叫我贴点钱另买一双其它款式的。想问一下休闲鞋的三包期,我能不能全额退款?... 买了双保罗休闲鞋,一个多月就出现裂缝,拿到专卖店去修,但是不能修,叫我贴点钱另买一双其它款式的。想问一下休闲鞋的三包期,我能不能全额退款? 展开
 我来答
小耳朵爱聊车
高粉答主

2018-11-29 · 说的都是干货,快来关注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7378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289万
展开全部

1、天然皮革面料的鞋类商品“三包”有效期限为90日,售价1500元以上(含1500元)的“三包”有效期限为120日。

2、非天然皮革面料的鞋类商品“三包”有效期限:

售价50元以上(含50元)100元以下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30日;

售价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60日;

售价300元以上(含3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90日。

3、童鞋类商品“三包”有效期限为30日。

4、售出的鞋类商品从消费者收到之日起七日内出现帮面裂,帮脚断、裂,严重泛硝,脱色;前帮明显松面,涂饰层脱落或龟裂,帮面接触地面磨损;开线、脱胶;

主跟或包头变形;鞋跟变形、裂、断或掉,跟面脱落;勾心软、断或松动;外底或内底裂、断或凹凸不平影响穿用;围条脱胶、断裂;鞋内突出钉尖(头)等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或由消费者选择决定修理、更换。

5、售出的鞋类商品从消费者收到之日起七日后,在“三包”有效期限内,出现上述等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不易修理或不可修理的,或修理后影响穿着和美观的,或者经过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由消费者选择退货。

6、鞋类商品的“三包”从消费者收到之日起计算有效期限。经过修理的,扣除修理所占用的时间;重新更换的,从消费者收到更换商品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限。

7、鞋类商品出现超过“三包”有效期限、已标明残次品或等外品、无购货凭证、消费者自行修理的情况,不实行“三包”。

8、鞋类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向消费者另行约定的“三包”责任高于本承诺的,按照其更有利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三包”义务。

扩展资料:

如果出现消费问题,可以使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特点:

1.以专章规定消费者的权利,表明该法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宗旨。该法列举的消费者权利 [1]  有之多,体现出较高的保护水平。

2.特别强调经营者的义务。首先,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其次,以专章规定了经营者对特定消费者以及社会公众的义务。

3.鼓励、动员全社会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承担责任,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督。

4.重视对消费者的群体性保护,以专章规定了消费者组织的法律地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帐号已注销
2018-11-08 · TA获得超过77万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4168
采纳率:93%
帮助的人:156万
展开全部

鞋类三包政策具体如下:

一、三包期限,自购鞋之日起:

A、包修

(1)全天然皮革(真皮)三个月。

(2)人造革面/布面二个月。

B、包换

1、未穿过之新鞋因以下质量问题,予以包换。

(1)左右脚不配双。(2)鞋面和鞋底有明显的色差。

2、售出一个月内出现以下问题之鞋子,予以包换。

(1)鞋面有严重退色者。(2)正常使用而鞋面断裂。(3)正常使用而鞋底断裂。

C.包退

(1)属包换原因(1)者,若无同货号或同款式可换,以原价退钱给消费者。

(2)属包换原因(2)者,若无同货号或同款式可换,以原价扣除每日0.5%之折旧费退钱给消费者。

二、在第一个月内两次修理无效者,可酌情按原价每日0.5%收取折旧费,予以退货。注:以下情况不属于三包退换范畴“三包期”的计算是商品自出售之日起到顾客投诉之日止。

三、属下列情形不实行三包

1、自行裁剪、修改、无法保持原样的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2、商品标上有洗涤、保养说明,而未按说明洗涤造成商品损伤的,不予退换。

A、消费者因穿着、保养不当(如雨天穿着或接触溶剂、碱、油等易腐蚀物)或人为破坏而导致鞋子破损者;B、已标明特价、拍卖“处理品”等外品;C、无发票“信用卡”及真实有关证明;D、超出“三包”期限和自行修理或拆动的;E、在质保期外。

特别说明:从你所叙述的情况来看,由于超过一个月,已过包换期,自然也就失去包退资格,只能选择包修服务。

扩展资料:

所谓“三包”是指包修、包换、包退。对商品或服务实行“三包”,是经营者对商品(服务)承担质量保证的一种方法。其意义有二:

一是促进经营者保证商品或者服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

二是有助于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包的基本内容是:经营者对所经营的商品(服务)在一定期限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便有免费修理、更换、退货的义务,如果经营者不履行此义务,则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范围

在《产品质量法》和《消法》颁布以前,国家只规定了对大宗家用电器产品实行“三包”。但是随着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产品质量问题大量出现,消费者怨声载道,因此《产品质量法》不仅进一步明确修理、更换、退货制度,而且扩大了“三包”范围,从大宗家用电器产品、—耐用消费品扩大到了受《产品质量法》调整的所有能够适用“三包”的产品,以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然而有部分消费者甚至经营者,由于不熟悉《产品质量法》,以为“三包”范围仅限于国家规定必须实行三包的家用电器和部分耐用消费品(即列入《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的商品),这是当前广泛存在的对“三包”认识的一个误区,为此本书将在以下条目中对“三包”的范围和内容作出尽可能详细的解释。

已列入“三包”目录的商品的三包

早在1986年,原国家经委、电子工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八部门就联合颁布了《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

《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后,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于1995年10月31日颁布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新三包规定”)。

其主要内容和重点是:

(1)该规定的适用范围是指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商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的《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中所列商品。现已公布的第一批18种耐用消费品的整机和主要零部件的三包有效期以及退货时折旧率的计算标准。

(2)销售、修理、生产三者承担三包的责任关系及各自的义务。

(3)三包有效期的时间计算;修理、更换、退货的各自适用条件、不适用条件及费用的承担者。

(4)因三包纠纷投诉及纠纷的解决。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及《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见本书附录。

值得注意的是:“新三包规定”第四条明确指出:“此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生产者、销售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

未列入“三包目录”的商品的“三包”

对于尚未列入国家《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的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应区别以下四种情形对待:

l.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经营者售出的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如果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2.根据《消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不合格商品的定义,请见前面“不合格产品”条目的解释。依法经有关行政部认定,是指不合格产品的认定须经国家法定质量检验机构作出。

3.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实行“三包”的,应当按约定履行。上述的经营者既包括经销商,也包括生产商;约定的方式既包括书而合同(协议)中的约定,也包括口头合同(协议)中的约定,

还包括经营者以各种明示方式作出的单方允诺,如生产商附在商品包装内的保修中、经销商在宣传广告、店堂告示中作出的单方允诺等等:

4.按照行业规定或商业惯例的退换:例如,消费者因所购服装的规格、花色、尺寸不合适要求退换的,只要不脏、不残、不影响销售.经营者应予退换。

应当着重指出的是,《消法》规定:对于实行“三包”的商品在保修期内经过两次修理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对于实行“三包”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费等其它合理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包服务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MiKeyYoo
高粉答主

2018-11-05 · 说的都是干货,快来关注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78
采纳率:0%
帮助的人:5.4万
展开全部

能否全额退款,需要满足三包政策。具体如下:

鞋类商品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的期限是:

  1. 自售出之日起,价格在50元以下的"三包"期限为一个月;

  2. 价格50元(含50元)至100元以下的二个月;

  3. 价格100(含100元)以上的为三个月。

    第六条 鞋类商品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的范围是:

1、 确因质量原因出现脱胶、掉跟、断线等情况,经销者应当免费给予修理,修理期限为七天,确需送外地及生产厂家修理的,修理期限为30天。如按期未能修复的,应当允许调换,无同型号时,应予以退货。

2、 凡消费者购买鞋后即发现其尺码与国家标准不符,或者两只鞋颜色不一,大小不等和均为一边脚的,经销者应给予调换,无同型号时,应予以退货。

3、 "三包"期内(扣除送修时间),对经二次修理后仍出现脱胶、鞋底断裂、鞋面皮鞋断裂等质量问题的鞋,经销者应尊重消费者的意见,作调换或退货处理。

4、 凡因鞋子质量问题发生争议而需送有关部门检测后才能判明责任的消费纠纷,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应及时把鞋送法定检测部门检验,其检验等有关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

5、 调换或退货的鞋类商品由经营者集中定期退还厂家,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

1、 无信誉卡或购物凭证的;

2、 标明降价销售的"处理品";

3、 超过"三包"期限的;

4、 自行修理和人为性损坏。

第八条 对不执行本规定的生产经销者,限期整改仍无效,则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扩展资料:

三包产品

  1. 第一批实施三包的部分产品共18种:自行车、彩电、黑白电视、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

  2. 新三包规定中明确,实行三包的产品目录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和调整。

  3. 随着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微型计算机、家用视听产品等四类新产品的加入,目前我国共有22种产品纳入“三包"政策范围之内。

  4. 进口产品同样适用于新三包规定。

  5. 未纳入新三包规定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销售者均应依法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并赔偿由此而受到的损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包政策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百度网友02a0016
2018-10-31 · TA获得超过2.5万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109
采纳率:19%
帮助的人:267万
展开全部

一般不能直接退货退款。  

以北京市为例,鞋类“三包”期限不得少于90日,在鞋类商品售出15日以后,在“三包”期限以内,出现裂缝,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不易修复或不可修复的,或修复后影响穿着和美观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由消费者选择退货。  

根据上述可知,消费者可以先要求商家修理,不能修理的或者修理后影响美观的,消费者才可以要求更换或者退货退款。  

如果消费者的合理要求不被满足,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行政部门投诉,电话12315。  

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 

扩展资料:  

《北京市商业企业鞋类商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鞋类商品依据经营者与消费者协商,以双方当事人认可的形式约定,“三包”期限不得少于90日;没有约定期限的,不得少于180日。  

第十四条鞋类商品售出7日以后15日以内,出现第十三条所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由消费者选择决定修理、退货。  

第十五条鞋类商品售出15日以后,在“三包”期限以内,出现第十三条所列的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不易修复或不可修复的,或修复后影响穿着和美观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由消费者选择退货。  

第十六条在“三包”期限以内出现开胶、开线、鞋跟松动、掉跟、坏拉锁、露钉头等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当承担修理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一站 商业企业鞋类商品经营管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与你同在早知道
高粉答主

2018-10-30 · 与你同在早知道早发现
与你同在早知道
采纳数:18 获赞数:16329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一、鞋类三包政策: 三包期限,自购鞋之日起:

1、包修符合项: 

天然皮革(真皮)三个月,人造革面/布面二个月。

2、包换符合项:

(1)未穿过之新鞋因以下质量问题,予以包换、左右脚不配双,鞋面和鞋底有明显的色差。

(2)售出一个月内出现以下问题之鞋子,予以包换。鞋面有严重退色者,正常使用而鞋面断裂,正常使用而鞋底断裂。

3、包退符合项:

(1)属包换原因(一)者,若无同货号或同款式可换,以原价退钱给消费者。

(2)属包换原因(二)者,若无同货号或同款式可换,以原价扣除每日0.5%之折旧费退钱给消费者。

(3)在第一个月内两次修理无效者,可酌情按原价每日0.5%收取折旧费,予以退货。

二、未列入“三包目录”的商品的“三包”:

(1)特价商品的“三包”:特价商品一般是指“优惠”、“削价”等低于原价出售的商品。因降价的原因和动机不同,其应承担的三包责任也不一样。“优惠商品”、“削价商品”均是经营者的价格促销手段:降价的原因与产品应具备的质量、功能无关,所以经营者不能因此免除应承担的”三包”义务。 

(2)处理商品的三包:“处理商品”,如果是因商品存在某些缺陷但仍有使用价值,并在销售时已向消费者声明的,经营者可不予退换;如果是因为搬迁、换季而降价处理,其性质与前述削价商品同,经营者同样不能免除对产品质量应承担的责任。

(3)邮购商品的“三包”和索赔:

第一,经营者以邮购方式提购商品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这是必须遵守的原则。

第二,如果经营者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还要承担因违约而使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扩展资料

三包服务:

1、三包服务指的是包修、包换、包退。对商品或服务实行“三包”,是经营者对商品承担质量保证的一种方法。

2、三包的基本内容是:经营者对所经营的商品在一定期限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便有免费修理、更换、退货的义务,如果经营者不履行此义务,则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完善产品责任规定:

1、产品责任是民事侵权责任。产品责任的核心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它不以是否存在合同为前提,只要生产者、销售者生产、销售的产品有缺陷而致他人遭受人身、财产损害,就要承担赔偿责任。2、各国对产品责任的调整方式通常是以民法的一般规定为基础,制定专门的产品责任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包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