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全部
1、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 的正式工作人员;
2、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两年以上,包括在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的经历。以上时间的认定,以被正式聘用时间为准,非正式工作,如兼职、实习等均不予计算;
3、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即通过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及至少一门专业科目的人员)。
各证券公司应按照报名条件组织本公司员工报名考试。
2、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两年以上,包括在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的经历。以上时间的认定,以被正式聘用时间为准,非正式工作,如兼职、实习等均不予计算;
3、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即通过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及至少一门专业科目的人员)。
各证券公司应按照报名条件组织本公司员工报名考试。
参考资料: 华章仁达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