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与警察的区别是什么?
公安和警察的区别:
1.概念不同:警察是职业,公安是职能。警察是个大概念,其职能包括公安、司法、国安等在内;公安是警察职业的一个职能。
2.组成不同:从组成来看,警察是构成公安机关的一部分;公安部门是警察制度的重要载体。
3.机构不同:我国的警察部门由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组成,其中人民警察包括公安系统、国家安全系统、监狱劳教系统的警察。所以民警是警察的一部分,公安是民警的一部分。
扩展资料
人民警察的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章规定了人民警察的职权。
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参考资料:
2019-06-15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干警”即干部与警察, 也就是由负责行政或事务性工作的普通工作人员和专职警察组成, 比如检察院的检察官和警察,司法局的行政干部和监狱警察,也包括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由此可见,政法干警是指法院与检察院的干部、法警、公安民警、司法所干部及狱警正式在编人员的统称,这其中的临时工和雇佣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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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8 · 每天多一点知道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老百姓把“公安”与“警察”混为一谈,认为公安就是警察,警察就是公安,没有区别,其实不然。这一期天下有警就来说说两者之间的区别,以便大家对二者的区别有一定的认识。
大家知道,公安系统一直保持着两个名称就是:公安和警察。两个名称的混用不仅使一般老百姓感到迷惑,就连公安系统内部也有很多人都说不清楚原因,不知道二者之间存在何种异同。但是科学客观地来讲,两个名称在具体使用上也是各有不同的。
在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上就使用了“警察”的名称;各级公安机构则一直在用着“公安厅”、“公安局”的名字;警车和警服上也都有公安二字。其实,从我国公安系统现实情况来看,“警察”与“公安”并没有任何实质意义上的区别,之所以造成两名称并行的情况有着历史和现实的各种因素。
在我党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公安”的名称是在1939年2月,为了从名称上与伪政权警察机关有所区别,在中央书记处发布的《关于成立社会部的决定》中,要求各边区行署设公安局或保安处,在各县设公安局。建国后, 1949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确定了使用“公安”的名称。
改革开放以后,由于有关机构职能调整、国际交流、交往等各方面的原因,“警察”的称呼开始在一些场合恢复使用,并得到迅速推广,直至1995年颁布的《人民警察法》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该法第二条第二款对人民警察的范围作了界定,即“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从中可以看出,公安机关所有成员都属于人民警察。
法理上理解,由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公安”仅仅被用于机构的名称,对公安机关个体成员准确的称呼应为“警察”;“公安”、“公安人员”等都是不规范的。
综上所述,警察是大定义的,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而我们老百姓所说的公安,公安人员,公安干警便是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了。除此之外,其他政法机关的警察统统称为“警察”,切不可称“公安”,“公安”是“警察”的曾用名,而不是现在的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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