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用工形式
劳动用工形式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
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分用工形式有3种方式。
1、固定期限用工,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用工,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3、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的期限。
从工作制度来分用工形式有3种方式。
1、标准工时工作制:适于工作时间固定,即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
2.不定时工作制:适于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执行弹性工作时间的人员。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于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需要连续作业或工作的人员。
扩展资料:
法律性质:
劳动用工方面,主要有两种性质的用工,即劳动用工和劳务用工。
1、劳动用工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
对于劳动用工来说,一旦劳动合同签订,劳动者即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双方便确立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就意味着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
2、劳务用工则是用人单位和劳务人员或者劳务输出单位签订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的劳务合同,由劳务人员或者劳务输出单位自行管理、自行组织生产劳动,完成合同约定工作,获取劳务报酬。
劳务提供方并非用人单位的成员,而是平等合同的一方主体。其根据劳务合同的约定,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用工
2024-10-28 广告
劳动用工形式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
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分用工形式有3种方式。
1、固定期限用工,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用工,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3、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的期限。
从工作制度来分用工形式有3种方式。
①标准工时工作制:适于工作时间固定,即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
②不定时工作制:适于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执行弹性工作时间的人员。
③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于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需要连续作业或工作的人员。
详细信息:
法律性质:
劳动用工方面,主要有两种性质的用工,即劳动用工和劳务用工。
1、劳动用工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
对于劳动用工来说,一旦劳动合同签订,劳动者即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双方便确立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就意味着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
2、劳务用工则是用人单位和劳务人员或者劳务输出单位签订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的劳务合同,由劳务人员或者劳务输出单位自行管理、自行组织生产劳动,完成合同约定工作,获取劳务报酬。
劳务提供方并非用人单位的成员,而是平等合同的一方主体。其根据劳务合同的约定,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三种用工形式的区别在于:
1、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劳动关系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建立的,只存在两方关系;而劳务派遣用工存在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及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三方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中,劳动者可以一个以上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2、工时方面: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基本相同,平均日用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3、合同订立形式方面: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都应当订立书面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4、试用期方面: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3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5、合同解除与终止方面: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双方当事人都须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能还须依法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随时解除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6、劳动报酬方面: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劳动报酬的下限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