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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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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徽商会是官会还是党会?
上海安徽商会各位朋友:
上海安徽商会整合了,也合法了,比过去有进步,高洪、傅家慧为商会做了些贡献,但据很多人反应违反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文件、商会章程的事太多了:
1党中央、国务院明文规定公务员不能在商会、协会担任职位,已担任的必须退出,商会与政府要人.财、物、办公地点四分开,现在是四合一,凡是民间组织能自决的政府要退出,会费曾交到沪办招待所,账目能分得清吗?为何不敢让原商会管财务的副会长继续管账?是因为不让他们白条入账,引起不满,5月份省委也发文强调公务员必须退出商会、协会。
2章程规定只吸收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安徽省沪办主任高洪长期当会长合适吗?沪办副巡视员、党委副书记傅家慧是公务员,当什么秘书长,他俩连当会员的资格都没有,办公室主任、财务都是省沪办官员。
3章程规定每二、三个月开一次会长会,每年要开3、4次理事会,自去年六月青浦会长会已有7个月才开一次会员大会,平时只开执行会长会,商会是少数人的会吗?由常务副会长组成监事会,他们敢监督会长、执行会长吗?从春节前的会员大会到现在已十一个月都不开会长会议、理事会了,副会长原来还有轮值制度,现在哪有发言权?高洪、傅家慧搞家天下、党天下、一言堂,有事根本不与副会长通气商量表决,整天忙与学十八大报告、成立商会党委、机关党支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生活会、批评自我批评会,组织党员参观考察,搞党建没错,但不能不按章程开会长会而主要时间精力搞党务,有很多人认为高、傅已把民间组织演变成上海安徽官会、党会了!商会、商会,商人之会,自发的群众组织、民间组织。
4章程规定入会自由,退会自由,凭什么不让人入会,有常务副会长与傅家慧有矛盾,就不准他入会,凭什么?
5第八条第三款规定:本商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请问公务员当会长、秘书长是民间自主办会吗?
6章程规定秘书长是专职,傅家慧是兼职,违反章程,专职都难以干好,兼职更干不好。
7章程规定入会要经理事会批准,现在有121个副会长,好几十副会长从没有宣布是经那次会长会议批准入会的就提前收钱并在网站宣布名单,有做过牢的人也当了副会长,鱼龙混杂。
据了解今年副会长又有三分之二不交费不参加了,公平吗?没交费的副会长为何名单还在网站上。
2013年1月28日,商会本来要隆重召开700人的团拜会,请帖都发出去了,礼品、演出、嘉宾都准备好了,临时通知大会不开了,如果不是政府官员当会长、秘书长,民间组织开会自筹经费谁管?今年的会员大会更不好开,还是要受政府官员影响、拖累。
今年商会4月、5月、8月三次催会费,上海省级商会从来没有催三次会费的,威胁不交就登报,今年商会还被告到法院,这在上海省级商会是唯一当被告的,普陀区法院判定商会声明用词不当,容易引起误解,希以后要加以注意,高洪、傅家慧应承担法律责任,常务副会长刘守国说了他不想当法人代表,高、傅坐主席台、出风头,他当被告、吃官司。
总之,省沪办的整合使命已完成,高洪的过渡期应结束,当时说好由他临时过渡,他不是安徽人,是江苏徐州人,傅是官员,他们没有任何理由再长期直接担任会长、秘书长,去年3月是整合而不是换届,按照章程4年一届,今年商会必须换届,年底还剩2个月,时间很紧,但高洪、傅家慧根本不提换届事宜,霸占商会不想让位,商会规定会长会费50万一年,高洪带头交了吗?不交,凭什么当?广大会员非常不满,意见纷纷,奇怪,整合后先后退会不交费的副会长有一百多人,高、傅应急流勇退,安排荣誉位子,政府办商会,管不了、管不好、不该管,宏观把控,绝不应插手具体事务,十八大、两会都强调政社要分开,商会直接在社团局注册登记,已不需主管单位,今年年审已无需上海合作交流办、省沪办盖章,我们强烈要求还商于民,自主办会,高洪担任名誉会长,民主无记名投票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执委、上海安徽商会执行会长上海杰事杰集团董事长杨桂生或著名徽商、执行会长上海宇陪集团董事长李士发以及上海凯石基金总经理陈继武等担任会长,彻底解决商会的非正常、动荡、混乱局面,理所当然推荐安徽人、企业家担任会长,走上正轨,第一任会长是上海退休阿姨,被免了,第二任上半场会长政府官方不承认,下半场会长江苏人且是官员,不要让上海的省级商会,全国的安徽商会笑话咱们,结束过去,开辟未来!
2013年11月8日
上海安徽商会各位朋友:
上海安徽商会整合了,也合法了,比过去有进步,高洪、傅家慧为商会做了些贡献,但据很多人反应违反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文件、商会章程的事太多了:
1党中央、国务院明文规定公务员不能在商会、协会担任职位,已担任的必须退出,商会与政府要人.财、物、办公地点四分开,现在是四合一,凡是民间组织能自决的政府要退出,会费曾交到沪办招待所,账目能分得清吗?为何不敢让原商会管财务的副会长继续管账?是因为不让他们白条入账,引起不满,5月份省委也发文强调公务员必须退出商会、协会。
2章程规定只吸收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安徽省沪办主任高洪长期当会长合适吗?沪办副巡视员、党委副书记傅家慧是公务员,当什么秘书长,他俩连当会员的资格都没有,办公室主任、财务都是省沪办官员。
3章程规定每二、三个月开一次会长会,每年要开3、4次理事会,自去年六月青浦会长会已有7个月才开一次会员大会,平时只开执行会长会,商会是少数人的会吗?由常务副会长组成监事会,他们敢监督会长、执行会长吗?从春节前的会员大会到现在已十一个月都不开会长会议、理事会了,副会长原来还有轮值制度,现在哪有发言权?高洪、傅家慧搞家天下、党天下、一言堂,有事根本不与副会长通气商量表决,整天忙与学十八大报告、成立商会党委、机关党支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生活会、批评自我批评会,组织党员参观考察,搞党建没错,但不能不按章程开会长会而主要时间精力搞党务,有很多人认为高、傅已把民间组织演变成上海安徽官会、党会了!商会、商会,商人之会,自发的群众组织、民间组织。
4章程规定入会自由,退会自由,凭什么不让人入会,有常务副会长与傅家慧有矛盾,就不准他入会,凭什么?
5第八条第三款规定:本商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请问公务员当会长、秘书长是民间自主办会吗?
6章程规定秘书长是专职,傅家慧是兼职,违反章程,专职都难以干好,兼职更干不好。
7章程规定入会要经理事会批准,现在有121个副会长,好几十副会长从没有宣布是经那次会长会议批准入会的就提前收钱并在网站宣布名单,有做过牢的人也当了副会长,鱼龙混杂。
据了解今年副会长又有三分之二不交费不参加了,公平吗?没交费的副会长为何名单还在网站上。
2013年1月28日,商会本来要隆重召开700人的团拜会,请帖都发出去了,礼品、演出、嘉宾都准备好了,临时通知大会不开了,如果不是政府官员当会长、秘书长,民间组织开会自筹经费谁管?今年的会员大会更不好开,还是要受政府官员影响、拖累。
今年商会4月、5月、8月三次催会费,上海省级商会从来没有催三次会费的,威胁不交就登报,今年商会还被告到法院,这在上海省级商会是唯一当被告的,普陀区法院判定商会声明用词不当,容易引起误解,希以后要加以注意,高洪、傅家慧应承担法律责任,常务副会长刘守国说了他不想当法人代表,高、傅坐主席台、出风头,他当被告、吃官司。
总之,省沪办的整合使命已完成,高洪的过渡期应结束,当时说好由他临时过渡,他不是安徽人,是江苏徐州人,傅是官员,他们没有任何理由再长期直接担任会长、秘书长,去年3月是整合而不是换届,按照章程4年一届,今年商会必须换届,年底还剩2个月,时间很紧,但高洪、傅家慧根本不提换届事宜,霸占商会不想让位,商会规定会长会费50万一年,高洪带头交了吗?不交,凭什么当?广大会员非常不满,意见纷纷,奇怪,整合后先后退会不交费的副会长有一百多人,高、傅应急流勇退,安排荣誉位子,政府办商会,管不了、管不好、不该管,宏观把控,绝不应插手具体事务,十八大、两会都强调政社要分开,商会直接在社团局注册登记,已不需主管单位,今年年审已无需上海合作交流办、省沪办盖章,我们强烈要求还商于民,自主办会,高洪担任名誉会长,民主无记名投票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执委、上海安徽商会执行会长上海杰事杰集团董事长杨桂生或著名徽商、执行会长上海宇陪集团董事长李士发以及上海凯石基金总经理陈继武等担任会长,彻底解决商会的非正常、动荡、混乱局面,理所当然推荐安徽人、企业家担任会长,走上正轨,第一任会长是上海退休阿姨,被免了,第二任上半场会长政府官方不承认,下半场会长江苏人且是官员,不要让上海的省级商会,全国的安徽商会笑话咱们,结束过去,开辟未来!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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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徽商会
发布时间:2009/6/6
上海市安徽商会(安徽省在沪企业协会)是由安徽省驻沪经济、服务组织(含国有、民营、股份制企业,安徽企业在上海的派出机构)、安徽人在上海创办的企业自愿组成,并经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本会的宗旨是:拥护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改革开放方针政策,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立足上海,回报安徽,融入长三角,促进皖沪经济技术文化交流;诚信为本、服务至上,加强安徽在沪企业间及与上海市、其他各省(市、区)和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维护本会会员合法权益,促进皖沪两地经济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本会主管单位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登记机关为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本会为安徽省工商联和上海市工商联的团体会员。本会接受安徽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的业务指导,同时接受主管单位和登记机关的监督管理。
凡安徽省驻上海市的各类经济、服务组织,接受本会章程,向本会秘书处提出申请,经秘书处审核后,报常务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本会会费标准:一般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担任理事的会员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担任副会长的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担任常务副会长的会员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国企代表和个人会员也按以上标准缴费。
本会会址:上海市中山北路2052号振源大厦26楼2702室
邮编:200063
电话:52915689 传真:62049213
联系人:黄小姐 顾先生
账号:上海市安徽商会
工行上海市中山支行1001240109006871287
发布时间:2009/6/6
上海市安徽商会(安徽省在沪企业协会)是由安徽省驻沪经济、服务组织(含国有、民营、股份制企业,安徽企业在上海的派出机构)、安徽人在上海创办的企业自愿组成,并经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本会的宗旨是:拥护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改革开放方针政策,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立足上海,回报安徽,融入长三角,促进皖沪经济技术文化交流;诚信为本、服务至上,加强安徽在沪企业间及与上海市、其他各省(市、区)和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维护本会会员合法权益,促进皖沪两地经济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本会主管单位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登记机关为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本会为安徽省工商联和上海市工商联的团体会员。本会接受安徽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的业务指导,同时接受主管单位和登记机关的监督管理。
凡安徽省驻上海市的各类经济、服务组织,接受本会章程,向本会秘书处提出申请,经秘书处审核后,报常务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本会会费标准:一般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担任理事的会员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担任副会长的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担任常务副会长的会员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国企代表和个人会员也按以上标准缴费。
本会会址:上海市中山北路2052号振源大厦26楼2702室
邮编:200063
电话:52915689 传真:6204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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