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传销总是屡禁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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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极个别地区对于传销举报无门,当地工商公安更有包庇之疑,眼皮下成千上万的传销人员,有些传销课堂离政府机关办公地点相差无几,难道真的是传销“行业”里所说的一样,这是“国家暗箱扶持,密秘引进的行业吗?”
当很多求助者拔打举报电话时,一些工商公安部门相互推萎,根本不会去管理打击。这样情况的出现深深的打击了求助者的心里,渐渐的使求助者对公安工商的公信度降低。最终他们别无选择,来求助于我们。
国家已加大的打击传销力度,从《禁止传销条例》到《组织领导传销罪》颁布,国家破获了很多大的传销案件,严重打击了传销的嚣张气焰。以山东政府为例,山东曾经是传销的泛滥区,从2004年到2008年把传销基本赶出了山东,但赶出并不代表灭亡,这些从山东迁出的传销团伙分布在河北、河南、安徽、山西、陕西。对于南方的传销,以广西为主,我不用过多介绍,大家都知道广西已经成为传销者的天堂。
但是,有些城市传销为什么如此猖獗,并不是国家不去打击,而是少些政府部门有错误的认识,我引用广西省副主席梁胜利的一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兼公安厅长梁胜利,在打击传销犯罪专项整治会议上,怒斥广西一些地方传销活动屡打不绝,其原因是地方政府部门和执法部门对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存在错误认识,竟然认为传销活动可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个别地方执法部门把传销活动视为罚没款的重要来源,‘放水养鱼’这种十分错误的做法,导致了传销活动在广西的猖獗。”
看完这段话,大家应明白了吧。在打击传销活动中,公安工商也有一定的难度,这个难度就是经费和取证。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参与传销者只能说服、教育、遣散,没有抓捕和拘留的权力,对于组织和领导传销者,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才能拘捕。但是在传销体系的中下层严格意义上说都是受害者,对于这样人群只能通过说服劝解。可悲的是传销人员把这种劝解当成打“负面”,更加事无忌惮的参与传销活动。最终受伤害的还是自己。每一次工商公安接到举报,对于民房里的传销人员只能没收传销工具,而对传销人员最多说的一句话就是“你们在做传销,尽快回家”。
前面刚驱散,两三个小时之后他们又聚集在一起了,只要不是限制人身自由,不是打架斗殴,久而久之,警察就懒得管了!
有些人就会问“为什么B级人员不抓呢?为什么抓了几天就放回来呢?”其实,工商公安也想抓,但是没有足够的证据。什么叫证据?工资单、汇款单、申购单、体系图(网络图)、传销组织者名单、更重要的是人证。对于这样的证据连参与的传销人员都没有,这就说明传销组织者是非常狡猾和隐蔽的。在破获的各大传销案件中,很多是高级别传销人员举报,然后配合公安工商追查证据打击传销组织。仅凭公安工商独立寻找传销组织证据,难度是很大的,需要长时间取证,消耗大量的人力财力,才能打掉一个传销组织。
试问一些传销人员,当你们到公安工商举报说自己被骗了几万、几十万时,你们能拿出证据吗?你们不觉得可悲吗?当你们参与这个传销组织的时候,他们什么凭证都不会给你留下,全凭嘴说承诺,而你们在金钱欲望的促使下,你们全部陷入了传销谎言之中。
工商局是专门打击传销的部门,但是这个部门并不是以打击传销为主,日常还要处理一些商业诈骗等其它案件,而每次打击传销必须要联合公安部门,因为有公安配合打击才有力度。一次大的行动需要几个部门配合,一旦打掉传销团伙,按照规定要遣散传销人员。有一些工商局由于经费不足,只能当场教育遣散,不能给传销人员一一买车票遣送回原籍。更有一些传销人员把公安工商买的车票退了或者到下一站下车继续返回传销窝点,继续参与传销。常此以往当地的部门对于传销活动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直到最后泛滥成灾。
很多传销人员醒悟后,第一句话就是埋怨国家不打击,当地政府纵容。反过来说为什么不从自身找原因呢?想想自己当初吧!如果当初不是贪婪,如果自己能上网查一些资料,参与之前去有关部门核实,又怎么会陷入传销的谎言之中,最终家破人亡、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身败名裂。清醒后明白了一切骗局,还反过来说国家没有宣传,没有打击。网络上每天都有受害人的讲述,我们的网站三年前就开始大量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全国很多媒体报纸都在追踪报道传销的谎言,而你们有几个人相信的。
说什么网上都是“负面”,说什么国家“宏观调控”,真为你们的无知而感到可笑。现在是信息时代,网络是第一媒体,而你们却说国家报的“负面”传销人员说什么你们信什么,亲人朋友如何劝说都无济于事。等到了事情发生到自己身上的时候,才大量的找资料看文章。我希望大家平时多宣传一些传销的危害性,多了解关注一些传销的案件,不要以为传销离你们很远,其实它就发生在你们的周围。
在北方的传销组织的课堂里就介绍过,说是什么国家专门派来打“负面”的,南方的传销组织里说是美国派来破坏中国直销稳定发展的。。我真的觉得可笑,我与你们从未相识,我为什么破坏你们赚钱的机遇,请你们理智的想想,不要财迷心窍。,国家正在加大打击传销力度,请不要埋怨责怪国家,要埋怨责怪少数地区的政府执法机构。
当很多求助者拔打举报电话时,一些工商公安部门相互推萎,根本不会去管理打击。这样情况的出现深深的打击了求助者的心里,渐渐的使求助者对公安工商的公信度降低。最终他们别无选择,来求助于我们。
国家已加大的打击传销力度,从《禁止传销条例》到《组织领导传销罪》颁布,国家破获了很多大的传销案件,严重打击了传销的嚣张气焰。以山东政府为例,山东曾经是传销的泛滥区,从2004年到2008年把传销基本赶出了山东,但赶出并不代表灭亡,这些从山东迁出的传销团伙分布在河北、河南、安徽、山西、陕西。对于南方的传销,以广西为主,我不用过多介绍,大家都知道广西已经成为传销者的天堂。
但是,有些城市传销为什么如此猖獗,并不是国家不去打击,而是少些政府部门有错误的认识,我引用广西省副主席梁胜利的一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兼公安厅长梁胜利,在打击传销犯罪专项整治会议上,怒斥广西一些地方传销活动屡打不绝,其原因是地方政府部门和执法部门对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存在错误认识,竟然认为传销活动可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个别地方执法部门把传销活动视为罚没款的重要来源,‘放水养鱼’这种十分错误的做法,导致了传销活动在广西的猖獗。”
看完这段话,大家应明白了吧。在打击传销活动中,公安工商也有一定的难度,这个难度就是经费和取证。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参与传销者只能说服、教育、遣散,没有抓捕和拘留的权力,对于组织和领导传销者,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才能拘捕。但是在传销体系的中下层严格意义上说都是受害者,对于这样人群只能通过说服劝解。可悲的是传销人员把这种劝解当成打“负面”,更加事无忌惮的参与传销活动。最终受伤害的还是自己。每一次工商公安接到举报,对于民房里的传销人员只能没收传销工具,而对传销人员最多说的一句话就是“你们在做传销,尽快回家”。
前面刚驱散,两三个小时之后他们又聚集在一起了,只要不是限制人身自由,不是打架斗殴,久而久之,警察就懒得管了!
有些人就会问“为什么B级人员不抓呢?为什么抓了几天就放回来呢?”其实,工商公安也想抓,但是没有足够的证据。什么叫证据?工资单、汇款单、申购单、体系图(网络图)、传销组织者名单、更重要的是人证。对于这样的证据连参与的传销人员都没有,这就说明传销组织者是非常狡猾和隐蔽的。在破获的各大传销案件中,很多是高级别传销人员举报,然后配合公安工商追查证据打击传销组织。仅凭公安工商独立寻找传销组织证据,难度是很大的,需要长时间取证,消耗大量的人力财力,才能打掉一个传销组织。
试问一些传销人员,当你们到公安工商举报说自己被骗了几万、几十万时,你们能拿出证据吗?你们不觉得可悲吗?当你们参与这个传销组织的时候,他们什么凭证都不会给你留下,全凭嘴说承诺,而你们在金钱欲望的促使下,你们全部陷入了传销谎言之中。
工商局是专门打击传销的部门,但是这个部门并不是以打击传销为主,日常还要处理一些商业诈骗等其它案件,而每次打击传销必须要联合公安部门,因为有公安配合打击才有力度。一次大的行动需要几个部门配合,一旦打掉传销团伙,按照规定要遣散传销人员。有一些工商局由于经费不足,只能当场教育遣散,不能给传销人员一一买车票遣送回原籍。更有一些传销人员把公安工商买的车票退了或者到下一站下车继续返回传销窝点,继续参与传销。常此以往当地的部门对于传销活动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直到最后泛滥成灾。
很多传销人员醒悟后,第一句话就是埋怨国家不打击,当地政府纵容。反过来说为什么不从自身找原因呢?想想自己当初吧!如果当初不是贪婪,如果自己能上网查一些资料,参与之前去有关部门核实,又怎么会陷入传销的谎言之中,最终家破人亡、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身败名裂。清醒后明白了一切骗局,还反过来说国家没有宣传,没有打击。网络上每天都有受害人的讲述,我们的网站三年前就开始大量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全国很多媒体报纸都在追踪报道传销的谎言,而你们有几个人相信的。
说什么网上都是“负面”,说什么国家“宏观调控”,真为你们的无知而感到可笑。现在是信息时代,网络是第一媒体,而你们却说国家报的“负面”传销人员说什么你们信什么,亲人朋友如何劝说都无济于事。等到了事情发生到自己身上的时候,才大量的找资料看文章。我希望大家平时多宣传一些传销的危害性,多了解关注一些传销的案件,不要以为传销离你们很远,其实它就发生在你们的周围。
在北方的传销组织的课堂里就介绍过,说是什么国家专门派来打“负面”的,南方的传销组织里说是美国派来破坏中国直销稳定发展的。。我真的觉得可笑,我与你们从未相识,我为什么破坏你们赚钱的机遇,请你们理智的想想,不要财迷心窍。,国家正在加大打击传销力度,请不要埋怨责怪国家,要埋怨责怪少数地区的政府执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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