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的主要职责
(一)拟订烟草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行业合理布局。
(二)依法实施烟草专卖管理,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查禁和关停计划外烟厂,保护合法经营。
(三)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依法对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管理监督烟草行业财务资金,组织实施烟草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四)组织烟草行业生产、经营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烟草专卖品产供销及进出口的年度计划,编制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审批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五)提出烟草行业有关经济政策建议,制定烟草专卖品的价格政策,管理烟草专卖品的价格。
(六)负责组织实施烟草行业体制改革,指导烟草企业改革,推进卷烟工业企业联合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依法审批烟草企业的设立、分立、合并、撤销。 (七)负责烟草制品减害降焦工作,制定烟草行业科技发展政策,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及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工作,负责烟草行业技术监督、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标准化工作。 (八)对全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 (九)管理烟草系统人事、劳动工资工作。 (十)承办国务院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4-09-05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