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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shtml/20060914/554665/
今年是我国开始实施国家"十五"计划的第一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里面谈到要把发展作为主题,把结构调整作为主线,把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作为动力,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根本出发点。这是一个纲。在新的世纪里,标准化工作如何为这个纲服务,有何设想,应该怎样看待标准化,我认为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我国的标准化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基本上建立了标准化体系。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标准化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随着我国IAD人wTO的临近,我国的标准化工作如何与国际接轨便成了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我国的标准化工作在新世纪要获得长足的发展,不但要在实际工作中勇于改革,认真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标准化工作思路和方法,而且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理论研究,吸纳各方面的有关研究成果,运用科学的标准化理 论来指导和推进我国标准化工作实践。
对新世纪的标准化工作,我想从三个方面谈一谈我个人的观点。
首先,我谈一谈对标准化的本质的一点看法。
人类社会在不断地发展和进步,为保证这种发展变化稳定而有序,人们在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实践中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各种事物和概念以及人的社会行为等制定许多人为的约束,并不断地强制或非强制地加以实施。标准和标准化就是其中的一种约束。这种约束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它是一种人为的约束。标准是人们根据某种需求制定出来的,是人们根据客观需要通过主观作用所产生的结果,显然这种结果取决于对市场和社会需求的正确的分析和研究。其次,这种约束及其实施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发展是硬道理,标准如果脱离了市场和社会的发展,甚至阻碍了市场和社会的发展,那么这种落后的标准就没有任何存在的价值。第三,这种约束必须能够取得效益,这里所讲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在现代社会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应用与发展中,更加突现了标憋的重要作用。产品、工程、服务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需要通过系列化、通用化、程序化、规范化等标准化的手段来建立简化和统一的秩序,从而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种约束为了共同的、长期或短期的目的,需要经过协商来取得基本一致。总之,标准的本质是人为的约束,这种约束是有利于社会发展并能取得效益的约束,是有关各方共同协调的结果;这种约束具有与其他约束不同的方法,如简化、统一化、组合化、程序化和综合标准化等。
从这种观点出发,标准化工作不一定拘泥于"标难制定和实施的过程",广义的。标准"也不一定都要靠政府主管部门来发布。
第二篇~~~~~~~~~~~~~~~~~~~~~~~~~~~~~~~~~~~~~~~
http://www.novel800.com/P11/1C667535/
现代经济中广泛存在着信息非对称的情形,比较典型的例子如:保险市场上保单持有人比保险公司更了解自己的财产和健康状况,旧车市场上车主对所交易的旧车比购车人知道更多的信息。如果借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表达,就是“买的不如卖的精”,即市场经济主体的一方总是比另一方拥有更多的信息,这就是所谓的信息非对称。在征税与纳税关系中,征税人与纳税人之间同样存在着十分典型的信息非对称:只有纳税人自己才清楚地知晓个人收入的真实情况,而负责征税的税务人员很难准确掌握这一信息。在理论上有内生信息非对称与外生信息非对称之分,本文不涉及税务部门内部上级与下属之间的内生信息非对称(如税务所长对征管人员工作的实际努力程度如何并不能完全掌握),而仅对涉及征税人与纳税人的外生信息非对称予以探讨。
个人所得税以个人收入为课税对象,但如何识别“收入”是一件颇费脑筋的事。理论上的标准是所谓黑格——西蒙斯(以下简称H——S)准则,即一定时期内的收入是个人消费能力的净增长,换句话说,收入是当期实际消费加上潜在消费(即当期的储蓄)。H——S观点认为,个人收入不仅包括以货币形式取得的,还包括以商品和劳务形式取得的。显而易见,H——S收入概念在实际征管中难以完全付诸实施,因为与货币化收入相比,非货币化收入存在更为严重的信息非对称,但是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税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H——S思想,这主要是由于H——S准则能够较好地实现税收公平和效率。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被称为“征税第一难”,目前对它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它不能较好地发挥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功能,出现所谓“管住了工薪阶层,却管不住新生贵族”的尴尬。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征管中的信息非对称是产生尴尬局面的关键性原因。税务部门不掌握纳税人收入的真实信息,而纳税人倾向于将个人收入的真实信息隐蔽化、私有化,以达到规避税收甚或逃税的目的。信息不易获取的根本原因是纳税人对个人收益最大化的追求。因为与税负易于转嫁的流转税不同,所得税是直接税,纳税将直接减少纳税人的个人收益,因此理性的纳税人为尽可能增加收益首先选择合理避税,其次在特定条件下亦不排除有选择逃税的可能。在这里个人收入信息公开的程度是征纳双方博弈的关键,信息非对称的实际程度直接影响纳税人的纳税选择和最终收益。如果信息非对称的实际程度强,纳税人更倾向于选择不纳税,相反则更倾向于选择纳税。同时对风险的预期也是纳税人选择纳税还是逃税时的重要因素(即成本收益权衡)。若预期收益大于风险(成本),偷逃税款的可能性就增加;如果预期逃税的风险(成本)小而收益大,例如被税务部门稽查和检查的概率小、遭受惩罚的程度轻微、边际税率较高等情况,则会诱使原来的风险厌恶者和风险中性者变为风险爱好者,由纳税转而选择逃税。如果征税一方不能有效传递类似稽查、惩罚的信息给纳税人,让纳税人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和逃税的巨大成本,甚至反而受到负向的激励,比如某大腕偷逃巨额税款还依然频频登台演出,那么纳税人就可能受到强烈的暗示而效仿逃税。
由此看来,征管中的信息非对称问题如果能够得到较好的解决,不仅有助于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效率,而且对缩小当前收入分配差距、实现税负公平意义重大。
二、消除或缓解非对称信息的可能途径
激励与信息非对称问题密切相关。解决信息非对称实质上是一个提供适当激励的问题。税务部门要求获取充分信息,纳税人被要求转移私有信息所有权,实际这是信息交易的一个过程。税务部门是信息的需求者,它作为激励一方,考虑如何确保以较小的成本获取最充分的信息,减弱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而纳税人是信息的供给者,它作为被激励一方(或称激励对象),在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条件下受到激励愿意提供私有信息。
由此需要设计一种激励契约,鼓励纳税人向税务部门提供信息,即纳税人获得激励愿意透露真实的收入信息。而这种制度安排或政策设计,只有满足个人的“激励相容约束”才是可行的。所谓激励相容约束,简言之就是说真话比说假话有好处。要确保纳税人说真话、申报收入时有收益或者说真话多时的收益优于说真话少时的收益。这里的收益既有有形收益也有无形收益,比如未来消费公共物品的间接收益、信誉收益以及作为纳税人的自豪感等。成本也包括有形成本和无形成本两部分,如纳税的直接收入损失、罚款和滞纳金、逃税付出的精神代价以及心理成本等。笔者认为,激励与约束的设计可着眼于以下几方面:
(一)税制公平
①显而易见,这有失横向公平。其次根据纵向公平原则,低收入者应不纳或者少纳税,高收入者应多纳税,量能负担,随着纳税人收入递增而逐渐累进,而实践中存在的所谓个人所得税“只管住工薪阶层却管不住新生贵族”反映的即是与税制设计初衷相反的情形。有悖税收公平原则的税制必然引起纳税人的心理不平衡,进而可能产生对纳税的抵触情绪,因此激励纳税人依法纳税必须确保有一个公平的税制。
(二)惩罚力度
②可见极富威慑力的惩罚对纳税服从的影响十分显著。
(三)检查概率
③以此为依据可以确定我们进行重点检查的对象。
(四)精神与心理因素
纳税人不仅是一个微观经济主体,而且还是一个社会人,受道德、法律以及社会舆论的约束。因此在利益之外,他还有精神需求,重视个人信誉和自我价值的实现。遵守法律规定照章纳税会给个人带来精神愉悦、确立个人信誉等无形的、间接的收益(信誉可能带来收益,如订单的增加或好的工作机会等),而违犯法律铤而走险要付出沉重的精神负担和心理成本,乃至失去融入社会生活的基本权利和机会。
在提供适当的激励与约束之外,还可能采取以下两种方法获得信息:1.发展市场机构。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之一阿克洛夫(George Akerlof)1970年在其《柠檬市场:质量不确定性和市场机制》一文中指出,经济主体有强烈的激励去消除信息问题对市场效率的不利影响,进而,他认为许多市场机构可被视作是为解决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所以市场机构可在其中消除信息屏障,发挥沟通信息的功能。若这些中介机构和力量得以发展壮大,则对征纳双方沟通信息必有裨益。2.设置信息通道。通过不同的途径,多渠道、多角度获取信息,虽然不能直接从纳税人那里获得信息,但信息传播的渠道和途径不是单一的,在现代社会计算机和通讯手段已成为信息传播的主要载体,完全有可能从纳税人之外寻找突破口获取需要的信息,为此可增设信息通道确保信息通达。
三、结论和政策建议
综上所述,克服征管困难的关键是尽可能减弱信息非对称分布的程度,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具体建议如下:
(一)与激励约束相关的改革和政策建议
1.公平税负,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
⑴ 确定合理的个人所得税率。与国际水平相对照,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不算低,税制改革过程中应尽可能把税率设置在较低的水平上。因为过高的税率强化纳税人的收益动机,容易造成税收收入流失,正如拉弗曲线所表明的,高税率不一定产生高收入;同时对于征税过重引起的效率损失,发展中国家尤需顾及。因此有必要借鉴米尔利斯的倒“U”理论,对中等收入者适用相对较高的税率,对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适用相对较低的税率,甚至由于信息非对称的存在,对最高所得的边际税率应当为零。
⑵ 改革分项征收办法。单纯的分项征收人为地形成了不同类别收入之间的不公平税收待遇。今后可考虑分项综合相结合的征收办法,可在年内分项预缴,年度终了汇算清缴。
⑶ 确定合理的扣除标准。按照现行物价水平和一般生活标准,考虑不同纳税人的家庭构成、收入水平和赡养负担情况,规定合理的扣除标准。
2.加大惩罚和检查力度。
严厉惩处逃税者,增大逃税者的预期风险和机会成本,以儆效尤,形成强大的威慑。制定惩罚的实施细则,对逃税者的惩处制度化、规范化,减少人为因素和随意性。其中简便易行而卓有成效的惩罚手段是建立记录并予以公告。加大税务检查概率,尤其要重点检查那些纳税不良记录者。对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偷逃税案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立案审查。
3.完善代扣代缴制度。
代扣代缴便于实现从源头上对税款的计征,是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有效方法。即便是在公民纳税意识较强的美国,雇主代扣代缴仍是个人所得税征收的主要形式。在我国要明确规定扣缴义务人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若扣缴义务人不履行义务,应给予严厉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奖励诚信纳税。
对依法诚信纳税的公民,根据建立的信用记录,确立相应的奖励制度。借鉴税收法制较为健全的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将公民纳税与个人利益相联系,比如依法纳税的公民,在养老和医疗等方面享受不同程度的优惠待遇。
(二)规范发展税务代理中介机构
税务代理以中介的立场,依照税法规定,客观公正地计算应税所得,确保纳税人诚实纳税,保护国家利益不受侵害,同时还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帮助纳税人尽可能少纳税款。因此作为独立的社会服务机构,税务代理受到征纳双方的欢迎,能够发挥沟通信息和协调双方关系的作用。今后要规范税务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真正实现税务中介机构社会化,成为独立的专业化社会服务机构,更好地服务于双方的信息交流。
(三)与设置信息通道相关的具体措施
1.启动现代化征管手段。
多渠道获取信息,利用计算机网络对税源进行监控。在财政、工商、银行、保险、海关、企业和税务等部门之间设立计算机联网,便于信息共享和进行交叉稽核。
2.限制现金结算的范围,严格推行存款实名制。
限制现金结算,对应该采用转账支付结算而不采用的,制定惩罚措施。严格推行存款实名制,居民凭身份证(非居民凭护照)办理存款账户。税务编码和存款账户一一对应,通过银行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对纳税人的税源情况进行有效监控。
3.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
鼓励群众提供信息,举报逃税事实,根据实际贡献给予奖励,并保证为举报者保密,形成协税护税的良好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2)哈维·罗森《财政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钱 晟 《我国税收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累退倾向及其对策》《税务研究》2001年第8期。
今年是我国开始实施国家"十五"计划的第一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里面谈到要把发展作为主题,把结构调整作为主线,把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作为动力,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根本出发点。这是一个纲。在新的世纪里,标准化工作如何为这个纲服务,有何设想,应该怎样看待标准化,我认为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我国的标准化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基本上建立了标准化体系。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标准化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随着我国IAD人wTO的临近,我国的标准化工作如何与国际接轨便成了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我国的标准化工作在新世纪要获得长足的发展,不但要在实际工作中勇于改革,认真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标准化工作思路和方法,而且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理论研究,吸纳各方面的有关研究成果,运用科学的标准化理 论来指导和推进我国标准化工作实践。
对新世纪的标准化工作,我想从三个方面谈一谈我个人的观点。
首先,我谈一谈对标准化的本质的一点看法。
人类社会在不断地发展和进步,为保证这种发展变化稳定而有序,人们在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实践中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各种事物和概念以及人的社会行为等制定许多人为的约束,并不断地强制或非强制地加以实施。标准和标准化就是其中的一种约束。这种约束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它是一种人为的约束。标准是人们根据某种需求制定出来的,是人们根据客观需要通过主观作用所产生的结果,显然这种结果取决于对市场和社会需求的正确的分析和研究。其次,这种约束及其实施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发展是硬道理,标准如果脱离了市场和社会的发展,甚至阻碍了市场和社会的发展,那么这种落后的标准就没有任何存在的价值。第三,这种约束必须能够取得效益,这里所讲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在现代社会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应用与发展中,更加突现了标憋的重要作用。产品、工程、服务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需要通过系列化、通用化、程序化、规范化等标准化的手段来建立简化和统一的秩序,从而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种约束为了共同的、长期或短期的目的,需要经过协商来取得基本一致。总之,标准的本质是人为的约束,这种约束是有利于社会发展并能取得效益的约束,是有关各方共同协调的结果;这种约束具有与其他约束不同的方法,如简化、统一化、组合化、程序化和综合标准化等。
从这种观点出发,标准化工作不一定拘泥于"标难制定和实施的过程",广义的。标准"也不一定都要靠政府主管部门来发布。
第二篇~~~~~~~~~~~~~~~~~~~~~~~~~~~~~~~~~~~~~~~
http://www.novel800.com/P11/1C667535/
现代经济中广泛存在着信息非对称的情形,比较典型的例子如:保险市场上保单持有人比保险公司更了解自己的财产和健康状况,旧车市场上车主对所交易的旧车比购车人知道更多的信息。如果借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表达,就是“买的不如卖的精”,即市场经济主体的一方总是比另一方拥有更多的信息,这就是所谓的信息非对称。在征税与纳税关系中,征税人与纳税人之间同样存在着十分典型的信息非对称:只有纳税人自己才清楚地知晓个人收入的真实情况,而负责征税的税务人员很难准确掌握这一信息。在理论上有内生信息非对称与外生信息非对称之分,本文不涉及税务部门内部上级与下属之间的内生信息非对称(如税务所长对征管人员工作的实际努力程度如何并不能完全掌握),而仅对涉及征税人与纳税人的外生信息非对称予以探讨。
个人所得税以个人收入为课税对象,但如何识别“收入”是一件颇费脑筋的事。理论上的标准是所谓黑格——西蒙斯(以下简称H——S)准则,即一定时期内的收入是个人消费能力的净增长,换句话说,收入是当期实际消费加上潜在消费(即当期的储蓄)。H——S观点认为,个人收入不仅包括以货币形式取得的,还包括以商品和劳务形式取得的。显而易见,H——S收入概念在实际征管中难以完全付诸实施,因为与货币化收入相比,非货币化收入存在更为严重的信息非对称,但是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税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H——S思想,这主要是由于H——S准则能够较好地实现税收公平和效率。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被称为“征税第一难”,目前对它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它不能较好地发挥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功能,出现所谓“管住了工薪阶层,却管不住新生贵族”的尴尬。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征管中的信息非对称是产生尴尬局面的关键性原因。税务部门不掌握纳税人收入的真实信息,而纳税人倾向于将个人收入的真实信息隐蔽化、私有化,以达到规避税收甚或逃税的目的。信息不易获取的根本原因是纳税人对个人收益最大化的追求。因为与税负易于转嫁的流转税不同,所得税是直接税,纳税将直接减少纳税人的个人收益,因此理性的纳税人为尽可能增加收益首先选择合理避税,其次在特定条件下亦不排除有选择逃税的可能。在这里个人收入信息公开的程度是征纳双方博弈的关键,信息非对称的实际程度直接影响纳税人的纳税选择和最终收益。如果信息非对称的实际程度强,纳税人更倾向于选择不纳税,相反则更倾向于选择纳税。同时对风险的预期也是纳税人选择纳税还是逃税时的重要因素(即成本收益权衡)。若预期收益大于风险(成本),偷逃税款的可能性就增加;如果预期逃税的风险(成本)小而收益大,例如被税务部门稽查和检查的概率小、遭受惩罚的程度轻微、边际税率较高等情况,则会诱使原来的风险厌恶者和风险中性者变为风险爱好者,由纳税转而选择逃税。如果征税一方不能有效传递类似稽查、惩罚的信息给纳税人,让纳税人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和逃税的巨大成本,甚至反而受到负向的激励,比如某大腕偷逃巨额税款还依然频频登台演出,那么纳税人就可能受到强烈的暗示而效仿逃税。
由此看来,征管中的信息非对称问题如果能够得到较好的解决,不仅有助于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效率,而且对缩小当前收入分配差距、实现税负公平意义重大。
二、消除或缓解非对称信息的可能途径
激励与信息非对称问题密切相关。解决信息非对称实质上是一个提供适当激励的问题。税务部门要求获取充分信息,纳税人被要求转移私有信息所有权,实际这是信息交易的一个过程。税务部门是信息的需求者,它作为激励一方,考虑如何确保以较小的成本获取最充分的信息,减弱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而纳税人是信息的供给者,它作为被激励一方(或称激励对象),在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条件下受到激励愿意提供私有信息。
由此需要设计一种激励契约,鼓励纳税人向税务部门提供信息,即纳税人获得激励愿意透露真实的收入信息。而这种制度安排或政策设计,只有满足个人的“激励相容约束”才是可行的。所谓激励相容约束,简言之就是说真话比说假话有好处。要确保纳税人说真话、申报收入时有收益或者说真话多时的收益优于说真话少时的收益。这里的收益既有有形收益也有无形收益,比如未来消费公共物品的间接收益、信誉收益以及作为纳税人的自豪感等。成本也包括有形成本和无形成本两部分,如纳税的直接收入损失、罚款和滞纳金、逃税付出的精神代价以及心理成本等。笔者认为,激励与约束的设计可着眼于以下几方面:
(一)税制公平
①显而易见,这有失横向公平。其次根据纵向公平原则,低收入者应不纳或者少纳税,高收入者应多纳税,量能负担,随着纳税人收入递增而逐渐累进,而实践中存在的所谓个人所得税“只管住工薪阶层却管不住新生贵族”反映的即是与税制设计初衷相反的情形。有悖税收公平原则的税制必然引起纳税人的心理不平衡,进而可能产生对纳税的抵触情绪,因此激励纳税人依法纳税必须确保有一个公平的税制。
(二)惩罚力度
②可见极富威慑力的惩罚对纳税服从的影响十分显著。
(三)检查概率
③以此为依据可以确定我们进行重点检查的对象。
(四)精神与心理因素
纳税人不仅是一个微观经济主体,而且还是一个社会人,受道德、法律以及社会舆论的约束。因此在利益之外,他还有精神需求,重视个人信誉和自我价值的实现。遵守法律规定照章纳税会给个人带来精神愉悦、确立个人信誉等无形的、间接的收益(信誉可能带来收益,如订单的增加或好的工作机会等),而违犯法律铤而走险要付出沉重的精神负担和心理成本,乃至失去融入社会生活的基本权利和机会。
在提供适当的激励与约束之外,还可能采取以下两种方法获得信息:1.发展市场机构。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之一阿克洛夫(George Akerlof)1970年在其《柠檬市场:质量不确定性和市场机制》一文中指出,经济主体有强烈的激励去消除信息问题对市场效率的不利影响,进而,他认为许多市场机构可被视作是为解决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所以市场机构可在其中消除信息屏障,发挥沟通信息的功能。若这些中介机构和力量得以发展壮大,则对征纳双方沟通信息必有裨益。2.设置信息通道。通过不同的途径,多渠道、多角度获取信息,虽然不能直接从纳税人那里获得信息,但信息传播的渠道和途径不是单一的,在现代社会计算机和通讯手段已成为信息传播的主要载体,完全有可能从纳税人之外寻找突破口获取需要的信息,为此可增设信息通道确保信息通达。
三、结论和政策建议
综上所述,克服征管困难的关键是尽可能减弱信息非对称分布的程度,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具体建议如下:
(一)与激励约束相关的改革和政策建议
1.公平税负,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
⑴ 确定合理的个人所得税率。与国际水平相对照,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不算低,税制改革过程中应尽可能把税率设置在较低的水平上。因为过高的税率强化纳税人的收益动机,容易造成税收收入流失,正如拉弗曲线所表明的,高税率不一定产生高收入;同时对于征税过重引起的效率损失,发展中国家尤需顾及。因此有必要借鉴米尔利斯的倒“U”理论,对中等收入者适用相对较高的税率,对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适用相对较低的税率,甚至由于信息非对称的存在,对最高所得的边际税率应当为零。
⑵ 改革分项征收办法。单纯的分项征收人为地形成了不同类别收入之间的不公平税收待遇。今后可考虑分项综合相结合的征收办法,可在年内分项预缴,年度终了汇算清缴。
⑶ 确定合理的扣除标准。按照现行物价水平和一般生活标准,考虑不同纳税人的家庭构成、收入水平和赡养负担情况,规定合理的扣除标准。
2.加大惩罚和检查力度。
严厉惩处逃税者,增大逃税者的预期风险和机会成本,以儆效尤,形成强大的威慑。制定惩罚的实施细则,对逃税者的惩处制度化、规范化,减少人为因素和随意性。其中简便易行而卓有成效的惩罚手段是建立记录并予以公告。加大税务检查概率,尤其要重点检查那些纳税不良记录者。对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偷逃税案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立案审查。
3.完善代扣代缴制度。
代扣代缴便于实现从源头上对税款的计征,是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有效方法。即便是在公民纳税意识较强的美国,雇主代扣代缴仍是个人所得税征收的主要形式。在我国要明确规定扣缴义务人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若扣缴义务人不履行义务,应给予严厉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奖励诚信纳税。
对依法诚信纳税的公民,根据建立的信用记录,确立相应的奖励制度。借鉴税收法制较为健全的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将公民纳税与个人利益相联系,比如依法纳税的公民,在养老和医疗等方面享受不同程度的优惠待遇。
(二)规范发展税务代理中介机构
税务代理以中介的立场,依照税法规定,客观公正地计算应税所得,确保纳税人诚实纳税,保护国家利益不受侵害,同时还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帮助纳税人尽可能少纳税款。因此作为独立的社会服务机构,税务代理受到征纳双方的欢迎,能够发挥沟通信息和协调双方关系的作用。今后要规范税务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真正实现税务中介机构社会化,成为独立的专业化社会服务机构,更好地服务于双方的信息交流。
(三)与设置信息通道相关的具体措施
1.启动现代化征管手段。
多渠道获取信息,利用计算机网络对税源进行监控。在财政、工商、银行、保险、海关、企业和税务等部门之间设立计算机联网,便于信息共享和进行交叉稽核。
2.限制现金结算的范围,严格推行存款实名制。
限制现金结算,对应该采用转账支付结算而不采用的,制定惩罚措施。严格推行存款实名制,居民凭身份证(非居民凭护照)办理存款账户。税务编码和存款账户一一对应,通过银行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对纳税人的税源情况进行有效监控。
3.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
鼓励群众提供信息,举报逃税事实,根据实际贡献给予奖励,并保证为举报者保密,形成协税护税的良好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2)哈维·罗森《财政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钱 晟 《我国税收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累退倾向及其对策》《税务研究》2001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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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计算机的必要性
个人电脑出现了二十年,不仅发达国家,作为处于发展中国家行列的我国现在也已经非普及,各行各业的工作中都已广泛使用。小平同志有句名言:“所谓现代化,就是计算机!学习计算机要从娃娃抓起。”非常生动,非常形象。
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可以说,中国人学习计算机,是在“补课”,是必须补的非常重要的一课,对于我们来说,计算机是新生事物,是需要学习掌握的一种现代工具,所以我们要补上这一课。
二、学习计算机对学员文化程度的要求
秘书专修学校办学十多年来,为社会培养了数万余名学员、入校学习者文化程度差异较大,其中绝大多娄为大中专、高中以上学历者,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初中毕业生,个别同学甚至是小学还没有毕业。相对而言,文化程度较高,对事物的理解接受能力也会较强,学习起来会更容易,文化程度低的同学学习起来应该付出更多的努力。我们必须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计算机不难学,计算机只是一种工具,如果很难学,它也就不会如此普及了!
从根本上说,计算机的运用能力与你的努力是密切相关的,你掌握多少,计算机就能为你做多少,你掌握的越多,计算机性能就能够表现的越强,而这种功能的发挥随着科技的进步,加上你的计算机知识的不断丰富和完善,计算机也将带你进入一个美妙的世界。
三、学习计算机的基本方法,对外语的要求,对时间的要求
学习计算机首先是时间和精力的付力,这是必不可少的;其次营造一个较好的交流环境,这样,有助于你对计算机内容的全面理解和快速掌握。再次是一流的教师给予及时指导,保证你能有效的提高和进步。高级计算机人才的培养离不开优秀计算机教师辛勤工作,没有优秀的教师,就不可能培养出优秀的人才。
有的同学说,我的外语不好,对计算机学习是否会有影响?目前,在国内计算机应用方面所使用的软件绝大多数都是中文版,不存在使用困难,个别软件包即使没有中文版,现在也有很好的汉英翻译软件,可以解决这个问题,退一步说,即使不翻译,菜单英语命令的固定的,用几天也就记住了。不过,如可能,也应该把外语学好呦!有的同学问,我要用多长时间才能把计算机学好?这个问题不准确也没有标准答案。每个人的学习目的不一样,决定了学习时间的长短,有的学员是根据目前的工作需要学习,有的同学是为了把计算机知识更多的掌握一些,也有的同学是为通过计算机的学习找到一份较理想的工作。
我们说,如果想在计算机应用的某一方面学会学通,一般需要学习半年到一年的时间,那么半年学习以后会达到什么样的程度呢?根据教育学的规律,我们只能说,学半年,不论学员学得再好,也只能是一名优秀的学员,立即胜任工作是不现实的,一般再学习半年到一年左右才能在工作中独挡一面。最好是再学习半年,这半年的目的是复习、巩固、加深,这是最重要的。我们称它为“理性教育的第二步”这是一个真正成材的过程。如是能够继续深造,学习更多的内容,可以先参加大专类计算机学历教育,这样可以边学习应用技能,边拿到学历。
我们强调,学习要学精、学透,课程要听懂,多看书、多练习、多交流、多总结。但是不管从哪方面说,我们都得明白一个道理:学习是无止境的,活到老学到老,也就是现在国际倡导的“终身教育,终身学习!”。
个人电脑出现了二十年,不仅发达国家,作为处于发展中国家行列的我国现在也已经非普及,各行各业的工作中都已广泛使用。小平同志有句名言:“所谓现代化,就是计算机!学习计算机要从娃娃抓起。”非常生动,非常形象。
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可以说,中国人学习计算机,是在“补课”,是必须补的非常重要的一课,对于我们来说,计算机是新生事物,是需要学习掌握的一种现代工具,所以我们要补上这一课。
二、学习计算机对学员文化程度的要求
秘书专修学校办学十多年来,为社会培养了数万余名学员、入校学习者文化程度差异较大,其中绝大多娄为大中专、高中以上学历者,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初中毕业生,个别同学甚至是小学还没有毕业。相对而言,文化程度较高,对事物的理解接受能力也会较强,学习起来会更容易,文化程度低的同学学习起来应该付出更多的努力。我们必须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计算机不难学,计算机只是一种工具,如果很难学,它也就不会如此普及了!
从根本上说,计算机的运用能力与你的努力是密切相关的,你掌握多少,计算机就能为你做多少,你掌握的越多,计算机性能就能够表现的越强,而这种功能的发挥随着科技的进步,加上你的计算机知识的不断丰富和完善,计算机也将带你进入一个美妙的世界。
三、学习计算机的基本方法,对外语的要求,对时间的要求
学习计算机首先是时间和精力的付力,这是必不可少的;其次营造一个较好的交流环境,这样,有助于你对计算机内容的全面理解和快速掌握。再次是一流的教师给予及时指导,保证你能有效的提高和进步。高级计算机人才的培养离不开优秀计算机教师辛勤工作,没有优秀的教师,就不可能培养出优秀的人才。
有的同学说,我的外语不好,对计算机学习是否会有影响?目前,在国内计算机应用方面所使用的软件绝大多数都是中文版,不存在使用困难,个别软件包即使没有中文版,现在也有很好的汉英翻译软件,可以解决这个问题,退一步说,即使不翻译,菜单英语命令的固定的,用几天也就记住了。不过,如可能,也应该把外语学好呦!有的同学问,我要用多长时间才能把计算机学好?这个问题不准确也没有标准答案。每个人的学习目的不一样,决定了学习时间的长短,有的学员是根据目前的工作需要学习,有的同学是为了把计算机知识更多的掌握一些,也有的同学是为通过计算机的学习找到一份较理想的工作。
我们说,如果想在计算机应用的某一方面学会学通,一般需要学习半年到一年的时间,那么半年学习以后会达到什么样的程度呢?根据教育学的规律,我们只能说,学半年,不论学员学得再好,也只能是一名优秀的学员,立即胜任工作是不现实的,一般再学习半年到一年左右才能在工作中独挡一面。最好是再学习半年,这半年的目的是复习、巩固、加深,这是最重要的。我们称它为“理性教育的第二步”这是一个真正成材的过程。如是能够继续深造,学习更多的内容,可以先参加大专类计算机学历教育,这样可以边学习应用技能,边拿到学历。
我们强调,学习要学精、学透,课程要听懂,多看书、多练习、多交流、多总结。但是不管从哪方面说,我们都得明白一个道理:学习是无止境的,活到老学到老,也就是现在国际倡导的“终身教育,终身学习!”。
参考资料: http://61.145.163.80/fyq001/article.php/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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