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回答
201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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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专利申请,尚未获得授权。因此若在产品上标注为专利,违反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以下规定。
第八十四条 下列行为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的行为:
(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销售第(一)项所述产品;
(三)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五)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北京中科胜创国际科技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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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本修复装置以及修复方法 发明专利
审中-实审
申请号:201610065725.8 申请日:2016-02-01
摘要: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书本修复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底座上设有两个滑轨,横向滑轨和竖向滑轨;横向滑轨上滑动设有:两个夹紧钳以及挤胶装置;竖向滑轨上依次设有磨皮装置以及铺胶装置;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结构简单、清洗方便的优点。
申请人: 陈胜冉
地址: 271100 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锦绣佳苑
发明(设计)人: 陈胜冉
审中-实审
申请号:201610065725.8 申请日:2016-02-01
摘要: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书本修复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底座上设有两个滑轨,横向滑轨和竖向滑轨;横向滑轨上滑动设有:两个夹紧钳以及挤胶装置;竖向滑轨上依次设有磨皮装置以及铺胶装置;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结构简单、清洗方便的优点。
申请人: 陈胜冉
地址: 271100 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锦绣佳苑
发明(设计)人: 陈胜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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