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乐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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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八音之一。金属制的打击乐器。历史久远,陕西长安县客省庄龙山文化遗址曾出土有陶钟,是新石器晚期的遗物;商代以来的钟为铜制,多是大、小三枚组合起来的编钟,成为依一定音列组成的旋律乐器。春秋末期至战国时期的编钟数目日渐增多,以九枚一组的居多。秦代以后,沿用于历代宫廷雅乐中的钟多为呈圆形,每钟发一音。近年在西南地区多次出土的战国至两汉时期具有少数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的编钟,如云南楚雄万家坝古墓出土的编钟,外形似铃,断面作桃核形,顶端作双角状;广西等地也出土有编钟,反映了西南各地与中原地区在音乐文化上的密切联系。
石[磬]:八音之一。玉、石等材料制成的打击乐器。甲骨文中磬字,形同曲尺,悬挂在架上。左半像悬石,右半像用手执捶敲击。《尚书。益稷》载:“击石拊石,百兽率舞”,“石”即指磬。考古发现有约为夏代的东下冯遗址石磬,系打制而成,表明磬可能起源于某种片状石制劳动工具,最早用于先民的乐舞活动,后来用于历代上层统治者配合祭祀、宴享等礼义活动的雅乐中,成为象征其身份地位的“礼器”。
土[埙]:八音之一。用土烧制的吹奏乐器。战国时期赵国史书《世本》载:“埙,暴辛公所造。”《拾遗记》载:“疱羲灼土为埙。”这类传说虽不可信,但也说明埙的历史很久远。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发现有一个吹孔的陶埙,距今约七千余年,是目前最早的实物。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遗址、山西万泉荆村遗址、甘肃玉门火烧沟遗址、河南郑州铭攻路、二里岗商代遗址、辉县琉璃阁区殷墓都有陶制埙的发现。
木[柷敔/音zhuyu住羽] :八音之一。指木制的打击乐器。柷,形同木升,上宽下窄,用木棒撞击其内壁发声,以示乐曲的起始,古代雅乐开始时击之;敔,状如伏虎,背面刻有锯齿,演奏时用一支一端破成细条的竹筒,逆刮虎背的锯齿,以示乐曲的终结,古代雅乐结束时击奏。
丝[琴瑟]:八音之一。用梧桐木等木质材料制成的弹拨乐器。《诗经》中已有琴瑟的记载:“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古作五弦,周初增为七弦。古代琴的别称有“绿绮”、“丝桐”等;琴在先秦时代就已经是常用乐器。在我国古代文化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孔子、司马相如、蔡邕、嵇康等都以弹琴著称。几千年来,琴的演奏绵延不绝。历代琴师对琴曲的流传和发展做出了贡献。瑟,多为25弦,也有14弦、23弦的。每根弦下施柱,用以调节有效弦长。据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的25弦瑟,可知它是按五声音阶调弦。瑟的出现年代更早。目前出土的瑟是春秋晚期制品。唐宋以来文献所载和明清宫廷所用的瑟,与周、汉时期出土实物已有较大差异。古代宴享礼仪活动中,多用瑟伴奏歌唱。
竹[箫管]:八音之一。竹制的吹奏簧管乐器。单管、竖吹。古代箫多为竹制,也有玉制、瓷制的。用于独奏、琴笛合奏或演奏传统竹乐曲。如龠[音yue月]、形状像笛子,短管,有三孔、六孔、七孔之分、箫,最初用一组长短不等的细竹管按音律编排而成,如鸟翼状,叫“排箫”,后来只用一根竹管制成,竖吹得叫“洞箫”。
匏[笙芋]:八音之一。竹制的吹奏簧管乐器。甲骨文中有“和”字,即是小笙,说明其起源之久远。目前所知年代最早的实物是曾侯乙墓出土的笙,竹管14根,竹制簧片。笙管分两排插在匏[葫芦]制的笙斗上。笙在春秋战国和秦、汉之际是重要的吹奏乐器。南北朝至隋唐时期,有19簧、17簧、13簧数种。唐代改为木制。明清时期,广泛应用于民间器乐合奏和戏曲、说唱伴奏中。芋,在战国至汉代广泛流行,至宋代失传。出土的汉代百戏陶俑、石刻画像中多有吹竽的图像。芋的形状似笙而比笙大。36管,后减至23管。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芋通高78厘米,芋斗、芋嘴为木制,芋管22根,竹制。分前后两排,每排11管,呈双弧形排列,插在椭圆形芋斗上。
革[鼓]:八音之一。指皮革制成的鼓类打击乐器。《诗经。关雉》中记载:“窈窕淑女,钟革乐之。”《吕氏春秋。侈乐》载:“为木革之声若雷,为金石之声责若霆。”其中的革、木革,都是形容鼓的音乐效果。
石[磬]:八音之一。玉、石等材料制成的打击乐器。甲骨文中磬字,形同曲尺,悬挂在架上。左半像悬石,右半像用手执捶敲击。《尚书。益稷》载:“击石拊石,百兽率舞”,“石”即指磬。考古发现有约为夏代的东下冯遗址石磬,系打制而成,表明磬可能起源于某种片状石制劳动工具,最早用于先民的乐舞活动,后来用于历代上层统治者配合祭祀、宴享等礼义活动的雅乐中,成为象征其身份地位的“礼器”。
土[埙]:八音之一。用土烧制的吹奏乐器。战国时期赵国史书《世本》载:“埙,暴辛公所造。”《拾遗记》载:“疱羲灼土为埙。”这类传说虽不可信,但也说明埙的历史很久远。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发现有一个吹孔的陶埙,距今约七千余年,是目前最早的实物。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遗址、山西万泉荆村遗址、甘肃玉门火烧沟遗址、河南郑州铭攻路、二里岗商代遗址、辉县琉璃阁区殷墓都有陶制埙的发现。
木[柷敔/音zhuyu住羽] :八音之一。指木制的打击乐器。柷,形同木升,上宽下窄,用木棒撞击其内壁发声,以示乐曲的起始,古代雅乐开始时击之;敔,状如伏虎,背面刻有锯齿,演奏时用一支一端破成细条的竹筒,逆刮虎背的锯齿,以示乐曲的终结,古代雅乐结束时击奏。
丝[琴瑟]:八音之一。用梧桐木等木质材料制成的弹拨乐器。《诗经》中已有琴瑟的记载:“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古作五弦,周初增为七弦。古代琴的别称有“绿绮”、“丝桐”等;琴在先秦时代就已经是常用乐器。在我国古代文化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孔子、司马相如、蔡邕、嵇康等都以弹琴著称。几千年来,琴的演奏绵延不绝。历代琴师对琴曲的流传和发展做出了贡献。瑟,多为25弦,也有14弦、23弦的。每根弦下施柱,用以调节有效弦长。据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的25弦瑟,可知它是按五声音阶调弦。瑟的出现年代更早。目前出土的瑟是春秋晚期制品。唐宋以来文献所载和明清宫廷所用的瑟,与周、汉时期出土实物已有较大差异。古代宴享礼仪活动中,多用瑟伴奏歌唱。
竹[箫管]:八音之一。竹制的吹奏簧管乐器。单管、竖吹。古代箫多为竹制,也有玉制、瓷制的。用于独奏、琴笛合奏或演奏传统竹乐曲。如龠[音yue月]、形状像笛子,短管,有三孔、六孔、七孔之分、箫,最初用一组长短不等的细竹管按音律编排而成,如鸟翼状,叫“排箫”,后来只用一根竹管制成,竖吹得叫“洞箫”。
匏[笙芋]:八音之一。竹制的吹奏簧管乐器。甲骨文中有“和”字,即是小笙,说明其起源之久远。目前所知年代最早的实物是曾侯乙墓出土的笙,竹管14根,竹制簧片。笙管分两排插在匏[葫芦]制的笙斗上。笙在春秋战国和秦、汉之际是重要的吹奏乐器。南北朝至隋唐时期,有19簧、17簧、13簧数种。唐代改为木制。明清时期,广泛应用于民间器乐合奏和戏曲、说唱伴奏中。芋,在战国至汉代广泛流行,至宋代失传。出土的汉代百戏陶俑、石刻画像中多有吹竽的图像。芋的形状似笙而比笙大。36管,后减至23管。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芋通高78厘米,芋斗、芋嘴为木制,芋管22根,竹制。分前后两排,每排11管,呈双弧形排列,插在椭圆形芋斗上。
革[鼓]:八音之一。指皮革制成的鼓类打击乐器。《诗经。关雉》中记载:“窈窕淑女,钟革乐之。”《吕氏春秋。侈乐》载:“为木革之声若雷,为金石之声责若霆。”其中的革、木革,都是形容鼓的音乐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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