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书店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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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7 · 创造价值、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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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书店应先申请由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然后持证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 新闻出版局行政许可事项:报纸、期刊、图书零售业务许可申办条件: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经营者应该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新申请办理暂不作要求)
(三)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申办材料:
(一)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申请书,同时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等;
(三)《经营出版物发行业务审核审批登记表》;
(四)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五)经营者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市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由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收件、初审申报材料,一次性提出补正材料要求;
(二)现场查看并核实相关情况;
(三)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由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通知申请单位,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一)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经营者应该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新申请办理暂不作要求)
(三)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申办材料:
(一)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申请书,同时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等;
(三)《经营出版物发行业务审核审批登记表》;
(四)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五)经营者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市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由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收件、初审申报材料,一次性提出补正材料要求;
(二)现场查看并核实相关情况;
(三)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由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通知申请单位,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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