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在异地可以办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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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ang8vW
2020-07-23 · TA获得超过3.2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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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诉讼方式可异地离婚,但是异地离婚,因目前大多数民政局他们并未实现联网,异地目前办不到协议离婚。《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到共同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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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认为是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既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也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因此,一般来说协议离婚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的,而且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债权债务做出适当的处理,回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是比较容易的,没有必要在异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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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QA1Lkqo223
2020-08-14 · 研究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动工伤 婚姻继承
创作者QA1Lkqo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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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通常要到夫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如果在男方户口所在地结婚,离婚却在女方户口所在地,这时可以称之为异地离婚。还有一种是夫妻双方均离开经常住所地一年以上,双方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在异地经法院判决离婚。所以异地是可以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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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火l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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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1 · 醉心答题,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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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证在异地可以办吗?

离婚证在异地可以办吗?主要看夫妻双方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只能只能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不能在异地进行办理。

2、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办理婚手续应该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如果夫妻常年居住在外地生活并工作,因感情不和离婚时,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区进行起诉离婚,或者提供双方居住在外地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也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的只能适用于起诉离婚,不适用于协议离婚。

二、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请看以下说明:

(一) 如果双方当事人是自愿离婚的,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申请书,双方当事人从获得离婚证那一刻起,正式解除夫妻关系。

(二) 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证明:

1、 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 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 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 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 双方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张。

6、 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该明确写明夫妻双方的离婚意思,明确表示子承担女抚养义务,对财产、房产、债务。做出合理的安排,协议内容还应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7、 离婚登记机关对双方当事人的证件进行申请和核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双方,应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双方当事人获得离婚证时,即正式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8、 如离婚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上内容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离婚时要提供以下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

(2)双方离婚诉状及其附件

(3)与案件相关的证据

(4)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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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总要千虑
高粉答主

2018-04-04 · 说的都是干货,快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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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就是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在对财产及子女问题做出妥善的处理时,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另一种是起诉离婚,就是在达不成离婚协议的情况下,由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但是,这两种方式都不能在异地办理。

回答:张轶然

1、您好,您在1996年结婚时尚不到20周岁,根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你们的婚姻应属无效,您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确认婚姻无效。

2、因为你们已经分居四年多,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您也可直接诉请法院判决离婚。

3、因为你们都在外地打工多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本案应由您丈夫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9.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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