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6 · 百度认证:北京焦点互动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官方账号,财经领域创作...
普通人买房真的不容易,如果真的因为各种原因需要退房该怎么办呢?也许大家觉得这话并不是你们爱听的,好不容易买个房为什么要退掉?当然有不得已的理由,否则谁又愿意花大价钱费大力气去做这样的事情。
小孔于2016年4月份购买了某品牌项目二期一套房屋,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后来发现开发商出具的宣传资料和楼书和楼盘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合同签订日期“早产”、开发商员工要求把房款打入个人账户等问题。因此提出退房和赔偿要求,但被拒绝。
小孔说他在购房时,开发商出具的宣传资料和楼书明确标明,其购买的2号楼总高为18层(实际楼层是24层),2号楼对面楼,即3号楼总高为11层(实际楼层是16层),由于其购买的是2号楼的14层,楼层变化后,严重影响了通风采光效果和景观视野,且对他决定购房产生巨大的误导和欺骗。
此外,开发商宣传中的二期电梯品牌为奥迪斯,但实际安装却是西子奥迪斯(不同于奥迪斯且劣于奥迪斯)。另外,他所购买的房屋总价为56万左右,首付26万左右,其中21万在售楼处刷卡,4.9万打入开发商一内部员工王某的个人账号,王某声称这样做可以减免税费。
但购房发票上仍是21万左右的金额,他怀疑这4.9万是不是有内部人私吞?他到开发商售楼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和付款日期都是2016年4月22日,结果,合同上的日期是2016年2月21。在购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竟然更改签订合同日期,他认为这里面也存在很严重的欺骗。
小孔曾多次到项目售楼处找有关负责人交涉,但对业主提出的虚假误导质疑,开发商法务代表冷笑对之,销售员都是急忙躲闪。对于业主的投诉,开发商都是用关系打招呼解决。从来不理会业主,事后还戏称大家找的都是小人物。
小孔原本是准备购买这套房子给父母养老的,因此签订合同时也是父亲前去签订的,没有特别留意楼书和合同的问题,但前段时间他们一起看房时觉得和当初的预想不相符,找出来有关资料认真查看时才发现这些问题。很多购房者一定遇到过类似的情况,那么,什么情况下能退房?退房款又该怎么算呢?
想退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即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延迟交房。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变更规划。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缺“证”。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5.质量不合格。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拿不到产权证。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无法得到贷款。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8.其他约定。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时(例如无理由退房等)。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9-0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