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源泉扣缴的所得未按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应如何处理?

 我来答
12366北京中心
2018-08-19 · 百度认证:优质财经领域创作者,北京市税务局
12366北京中心
北京中心主要负责全国通行税收政策问题及北京税收政策问题解答。 问题依回复日期税收政策作答。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规定:“十三、主管税务机关在按照本公告第十二条规定追缴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款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责令该非居民企业限期申报缴纳应纳税款。  
(二)收集、查实该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及其支付人的相关信息,并向该其他 项目支付人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从该非居民企业其他收入项目款项中依照法定程序追缴欠缴税款及应缴的滞纳金。  
其他项目支付人所在地与未扣税所得发生地不一致的,其他项目支付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给予配合和协助。”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8930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南昌湖上倒影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西安夜猫子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沈阳星空之梦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5588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