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是不是被儿子隋炀帝用毒药毒杀的呢?
最早指控炀帝弑父的记载见于《资治通鉴》卷一百八十“文帝仁寿四年七月”条所引赵毅《大业略记》和马总《通历》二书,《大业略记》记载:
高祖在仁寿宫,病甚,追帝侍疾,而高祖美人尤嬖幸者,唯陈、蔡二人而已。帝乃召蔡于别室,既还,面伤而发乱,高祖问之,蔡泣曰:“皇太子为非礼。”高祖大怒,啮指出血,召兵部尚书柳述、黄门侍郎元岩等令发诏追庶人勇,即令废立。帝事迫,召左仆射杨素、左庶子张衡进毒药。帝简骁健官奴三十人皆服妇人之服,衣下置仗,立于门巷之间,以为之卫。素等既入,而高祖暴崩。……十八日,发丧。
《通历》则记载:
上有疾,于仁寿殿与百僚辞诀,并握手欷歔。是时唯太子及陈宣华夫人侍疾,太子无礼,宣华诉之。帝怒曰:“死狗,那可付后事!”遽令召勇,杨素秘不宣,乃屏左右,令张衡入拉帝,血溅屏风,冤痛之声闻于外,崩。
这两段就是论证隋炀帝弑父最基本的材料。做研究,首先必须对史料进行文献批判,这种常识不需要在此多说。然而,轻信古人记载,乃至史料猎奇却时有所见。《大业略记》的常识性错误极其明显,我们知道,所谓炀帝绯闻案的主角乃陈宣华夫人,而不是蔡夫人,《大业略记》不但连受害者是谁都搞不清楚,而且将二十一日发丧也误作十八日,人物时间都弄错,则其信口开河能有多少可信度?其次,蔡夫人抗拒,被殴至“面伤发乱”,则事件的性质已属强暴,而且文帝就在隔壁,实在骇人听闻。第三,说杀文帝的首犯是宰相杨素,次为左庶子张衡,用的是毒药,这是没有任何一本史书能够提供那怕是蛛丝马迹的证据的。
《通历》的错误也同样历历在目。隋文帝与百僚诀别,在七月十日,十三日就去世了,也就是已经到了弥留之际。在文帝与百僚诀别的庄严时刻,身为太子的杨广如何能够、也如何胆敢跑到别室去非礼宣华夫人。其次,杨广乃杨素扶持为太子的,文帝再糊涂也不至于叫杨素去废杨广。第三,行凶的手段变成“拉杀”,即仗杀,还杀得声闻四野。这里,我们不由得想起隋炀帝被杀时说“天子自有死法”,要求饮鸩,后改以练巾缢死。炀帝都知道天子不得加兵刃,如何能对亲生父亲如此刻毒?甚至嚣张到不怕为人所知。显然,所谓“拉杀”云云,纯属无稽之谈。
以上二书都把猎艳、废立太子、宫中规矩乃至谋害父亲视同儿戏,暴露其对政治运作的无知,归根结底,只能说明它们是市井艳词流言,不足为凭,其道理就像我们不能拿《隋炀帝艳史》来研究隋史一般。所以,司马光经过一番引用后,也不敢引为凭证,慎重地注明:“今从《隋书》。”但是,司马光受到后人丑化隋炀帝的影响,把大段猎艳小说大加征引,有失史家的严肃性,也产生误导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