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法口诀公式
除法口诀公式为:被除数÷除数=商,被除数÷商=除数,除数×商=被除数,除数=(被除数-余数)÷商,商=(被除数-余数)÷除数。
除法是四则运算之一,是已知两个因数的积与其中一个非零因数,求另一个因数的运算。两个数相除又叫做两个数的比,若ab=c(b≠0)。
用积数c和因数b来求另一个因数a的运算就是除法,写作c÷b,读作c除以b(或b除c)。其中,c叫做被除数,b叫做除数,运算的结果a叫做商。
拓展资料:
除法定义为乘法的逆运算,乘法单位元为1.对任意非零实数a,一定存在实数b,使得ab=1,这里b记作a⁻¹,称为a的乘法逆元,容易证明这个实数b是唯一的。
那么对于x/y的运算定义为xy⁻¹,即除以一个非零数,等价于乘以这个非零数的乘法逆元。什么几分之几的,平均分几份之类的,这是给小学低年级小朋友便于理解给出的直观解释,并不是除法定义。
1、除号写端正,数位要对齐,被除数里面藏,除数对面站,商在上面看。
2、用乘法口诀试商,又快又准确。
3、有余数除法口诀:
一试:除数和几相乘的积最接近被除数,又比被除数小,上就是几。
二乘:商和除数的积写在被除数下面。
三减:被除数减去商和除数的积。
四比:余数和除数比,余数要比除数小。
扩展资料:
考虑到除法与乘法互为逆运算,并且乘法的意义是求多个相同加数的和的简便运算,所以这种情况也可以解释为:被除数不断地减去除数,直至余数数值低于除数。例如:17÷5=3…2,即17减去3个5,余下2。
除法的性质:被除数连续除以两个除数,等于除以这两个除数之积。有时可以根据除法的性质来进行简便运算。例如:300÷25÷4=300÷(25×4)=30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