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鲁迅请胡适吃饭,要在梅干菜扣肉里放辣椒?
在民国文人里,鲁迅与胡适的关系不大好,这是众人皆知的事实。不过,他们在发生矛盾之前,也有过几次愉快的交往。
1917年,胡适从美国留学回来后,担任北京大学教授,同时任职《新青年》编辑。一年后的1918年5月,鲁迅在《新青年》上发表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用现代体式创作的白话短篇小说《狂人日记》,启动了自己的小说创作生涯。用鲁迅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从此以后,便一发而不可收,每写些小说模样的文章,以敷衍朋友们的嘱托”。
当时,鲁迅任职教育部佥事,住在位于北京宣武门外南半截胡同7号的绍兴会馆。1912年,鲁迅作为一名北漂青年,来到北京第一站就是绍兴会馆。这一住就是7年。巧的是,鲁迅的祖父周福清当年也是在绍兴会馆里被点为翰林的。
鲁迅在发表《狂人日记》之前,也是《新青年》的编委之一,与编辑胡适应该是认识的。这次发表了如此有影响力的作品,鲁迅便有意感谢胡适,产生了请他吃饭的想法。
在哪儿吃饭最合适呢?鲁迅是一名标准的吃货,在北京“逛吃逛吃”,光是有名有姓的大饭馆,就吃了65家。这次,鲁迅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邀请他到自己居住的地方——绍兴会馆吃饭。
绍兴会馆建于1826年,原名山阳会稽两邑会馆,主要招待山阴、会稽两县进京赶考的举人,后来改为了绍兴会馆。这里地方幽静,却能够做出很地道的绍兴菜肴。鲁迅非常喜欢在这里吃饭。他能够在绍兴会馆一住就是7年,不可能没有伙食上的考虑。
这天,胡适高高兴兴地赴约来了。两人在绍兴会馆坐定,等菜肴送上来。第一道菜,是江浙一带的特色菜肴——梅干菜扣肉。它用选用的食材的连皮五花肉和腌制的梅干菜,用慢火,以较长时间炖煮后而成,吃上去爽口而不腻人,爽滑劲道,相当美味。胡适很喜欢这道菜,但他感到不解的是,这道梅干菜扣肉里还放了辣椒。
众所周知,梅干菜扣肉一般不放辣椒。显然,是鲁迅特意所为。胡适不大理解,问鲁迅:“据我所知江浙一带人爱甜不爱辣,先生好像是个例外?”
鲁迅回答:“绍兴人确无吃辣椒之好,独鲁迅有辣椒之嗜,我是以此物解困。夜深人静、天寒人困之时就摘下一支辣椒来,分成几节放进嘴里咀嚼,只咀嚼得额头冒汗,周身发软,睡意顿消,于是捧书再读。适之先生(胡适)可以一试。”
胡适听了,大笑。
鲁迅17岁就离开家乡,20多年来走南闯北,足迹一度漂洋过海远到日本。期间,他虽然很怀念家乡的绍兴美食,什么黄酒、茴香豆、盐煮笋、霉干菜、糙米饭、炒豆子、烧酒、花生米、熏鱼头、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等,还将他们一一写进文学作品里,可实际上越来越迷恋北方的饮食,喜欢重油、多辣、坚硬的菜肴。所以,到后来他竟然能够生吃干辣椒,用以御寒。
当然,也有一种说法是,胡适的老家是安徽绩溪,徽菜起源于南宋时期的徽州府,菜肴偏咸、偏辣,安徽人也很能吃辣椒。鲁迅在梅干菜扣肉里放上辣椒,显然是为了照顾胡适的胃口。只是这一层意思,鲁迅自己怎么好意思说出来呢?
对了,鲁迅请胡适吃饭之后,胡适“来而不往非礼也”,又在离北京大学较近的东兴楼请鲁迅吃了一顿饭。东兴楼是北京有名气的酒楼,号称北京八大楼之首。这顿饭,怕是花了胡适不少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