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千万不要将车随便借给朋友,这究竟是为何?
车主对自己的车是比较熟的,哪边有点小问题但只要自己注意点,这些小问题便不会影响到日常行驶。但如果将车子借给了朋友,他不熟悉车子的小问题,很有可能这个小问题会引发一个交通事故。即使交通事故不是因为车主的驾驶而产生,但是责任车主是逃不掉的。
即使车子很完美,但是借车的人有问题,进而引发了事故,车主同样要承担责任。借车的人是否有驾照?驾照类型对不对等?有没有被扣光12分?会不会喝完酒还开车?这些问题借车给人时是没有办法完全弄清楚的,即使能恬下脸来一一问清楚,还是存在着非常多的不可控因素,因为人的想法行为就是最大的不可控因素。
或许有人会反驳,不是还有车险吗?保险公司难道不能负责?应该绝大部分人在签保险合同的时候都不会认真看清每句话,然后忽略了这么一句“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者允许而驾车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根据该规定,如果将自有车辆借给别人,一旦出了交通事故,由当时实际驾驶者负责。如果车主对此有过错的,仍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明知对方没有驾照,或者未满18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等。
第一个是:《最高人民法院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从以上内容看,对于车主和使用人的责任问题,基本上采纳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个标准来判断,即:谁支配管理车辆和从车辆的运行中获取利益(包括驾驶车辆带来的便利甚至享受),谁就是机动车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