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赠予女方的房产,分手后男方有权利要回吗?
引言:在感情生活里面啊男女朋友之间都会买一些小礼物赠给对方,因为这样的话可以有效的提高情侣之间的感情。当然了,这些都是在感情比较稳固的前提下,如果说在双方分手之后对于一些礼物,他们是否有要回的权利呢,今天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
一、婚前男方赠与女方房产。
知道大家对于婚姻是一个什么样的看法,反正小编认为只要是决定在一起了,决定要结婚了,那么肯定是奔着一辈子去的,不可能说因为一点小事就要离婚,当然了,感情也是说不准的一件事情,有的时候遇到一些必要时刻还是得分开。如果说在结婚之前男方赠予了女方房产为彩礼或者是其它的一个用途,那么这个房产在小编看来应该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二、分手之后男方有权利要回吗?
如果说这个东西已经给了女方并且已经过户给了女方,那么男方没有权利要求他返还,毕竟这个东西是你主动赠予的,并且已经更改了户名,那么你是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任何权利要求他进行返还。反正如果说没有其它的一些过户文件,或者说一些书面证明,分开之后男方有权利进行要回。只不过这样的行为小编不是很认同,毕竟已经给了人家的东西,再分开之后又要回来了。
三、以某种条件为目的的赠与。
不过对于这种大额财务的赠予,其实是有一定的时效的,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一种赠与,那么可以视为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当他没有结婚关系的时候,那么可以要求女方进行返还。当然了,小编还是建议大家如果说真的决定结婚,那么就考虑清楚,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就去离婚,毕竟一段感情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中间不仅要磨合,还要进行不断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