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文语案件回顾:“杀人狂魔”连杀6人,被电线绊倒了结犯罪,后来怎样?
2006年3月11日至5月26日,浙江、福建、江西一带发生了一系列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案。此系列案件的始作俑者董文语,最后流窜至四川,在偷盗时被一根电线绊倒摔下二楼造成骨折,被主人发现送至公安局。
据统计,在此系列案件中,董文语在浙江金华市、福建福鼎市、江西上饶市连续入室作案5起,共杀死6人、重伤2人,在6名死者中包括1名男子和5名女子。最后,董文语被抓捕归案后判处死刑。
人物介绍
董文语,男,汉族,1978年10月26日出生于浙江平阳县龙尾乡百尖村。据了解,董文语性格内向,因为他出生的村落比较贫困,他的父母在他出生后不久便分开。他的母亲离家出走后改嫁,他的父亲为人懒惰整日不在家,自幼由他的奶奶抚养。
董文语11岁的时候,为了生存到城市里沿街乞讨,长大后做过服务员、干过苦力、当过和尚,后来还谈过一段恋爱。董文语有写日记的习惯,他曾写过因被女友抛弃而心理发生变化,从此仇视社会走上一条不归路。
案件经历
2006年3月11日,董文语尾随一对小情侣回家,进入其家中将男子杀害,后为了折磨女子,将其杀害并剥光全身进行奸尸。事后,在两名受害人家中的墙上留下“杀人者,恨社人”几个字,逃离现场。
董文语在第一次作案杀害两人,之后流窜到福建、浙江、江西等省,持刀在夜间闯入民宅进行杀人、强奸、抢劫等犯罪活动。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共杀死6人(1男5女)、重伤2人,受害人中有4人被强奸,作案手段极其残忍。
后来警方掌握一定的线索,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董文语,并发布海捕文书进行全国通缉。直至2006年11月16日凌晨,董文语在四川省宜宾市某村民家中窃得一部手机后,被电线绊倒惊醒村民,后又被送交给警方。自此,此系列案件凶手落网。
案件处理
2007年4月26日,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以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和侮辱尸体罪向法院对董文语提起公诉。
2007年6月8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此案一审判决,被告人董文语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52万元。
2007年11月2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董文语被依法执行死刑。
写在最后
小编认为,童年时期的教育与生存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很重要,一个孩子的人格培养是教育不可忽视的问题。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发生变化从而走向犯罪的深渊,这样的悲剧着实让人值得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