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没有银行转账,县官工资怎么领?
古代地方县官领工资并不是像现在一样直接发钱,而是采用现金、米、田地混合发放的形式。美其名曰:俸禄。
所谓俸,即薪俸,就是金钱。包括银两、铜钱等当朝流通的货币。而禄,就是米的意思。《汉书》载:"以为官者俸,着谷金各半"。
实际上所有朝代发放俸禄都是有钱有粮,只是比例不同。这不仅仅是为了方便官员们不用买米卖米,而是很多时候货币的价值是不定的。除了上述的这些东西,还有丝帛棉花布匹之类的东西也充作俸禄,而且也比较常见。总而言之,古代发放县令的工资,通常是钱、物混合折算发的,而不是像现代直接发给银两,自己去买。
官员领薪
领取方式
县官们平时领取俸禄,都是要去国库领取,这个专为"吃皇粮"的人发工资的地方,就是正仓。可是问题来了,国库远在京都,偏远地区的县令们就要跑去京城去领?实际上每个州郡都有自己的国库,县令们领工资的时候,只需要前往自己的州郡首府所在地去领取即可。
而且领取工资还需要相应的凭证,在宋代称为"券历"。这种凭证仍有流传到现代的,例如敦煌就有《给副使李景玉天宝四载春夏两季禄》的牒文。牒文由豆卢军上河西支度使颁发,牒文内容是命令由本州正仓给李景玉俸禄为布若干,给粟若干,折估若干。按照程序,李景玉拿到俸禄的步骤是先从支度使署拿到经过审批盖印的牒文,再去正仓领取,并留下该牒做凭证,就可以把东西拿走了。
发放时间
现代人发工资有个"月薪"、"年薪"的概念,古代也是如此。汉代实行的就是年俸政策,每年工资一结算。如刘备在当安喜县尉的时候,年俸就是一百石谷米。唐代的工资发放也是按年来算的,白居易在其所著的诗《观刈麦》中写道:"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
宋代县令
但到后来一年一发的工资又改成了半年一发。《唐六典》中记载:"着设年俸拖沓,准许以期半者放发。"偶有特殊情况,也允许预支一定时间的工资。明英宗土木堡大败,也先准备进攻北京。
明代宗令各级官员、兵士预支半年俸禄,前往通州领取,坚壁清野:"今令三军由通州入京,各取粮半年所用,坚壁清野,以待鞑贼"。
古代县令的工资标准
以工资最高的宋、工资最低的明以及离我们最近的清为例。宋代实行"高薪养廉政策",加上宋代贸易发达,确实有资本来履行这个政策。
据《宋史·职官志》记载:"相禄金三百千,春、冬服各绫二十匹、绢三十匹、绵百两,粟一百石。县令金二十千,粟五石。"
如此高的俸禄,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上着实罕见。同时这还不包括加俸、职田以及宋政府不时发放的各种补贴、福利,一个县令年收入折合人民币达二百万以上。不得不说,作为宋代官员实在是有够幸福。
山高路远
明代是官员俸禄最低的朝代,清官海瑞作为淳安县令,好歹也是一名县太爷,死的时候竟然连自己的棺材都买不起。《明史》载:"七品年金四十五",而知县正是七品官。如此低的工资造就了明代官场贪污成风的现象。其实这也怪不得官员们,那么点工资连活下去都困难。千里为官只为财,贪污也是情理之中事。
清代官员的工资不算很高,七品县令的年俸银为90两,约七万元左右。但清代为了官员廉洁,虽未有多高的工资,但有"养廉银"发放,养廉银一般为工资的10倍-100倍,例如台湾巡抚刘铭传的年薪只有155两,养廉银却高达一万两。加上养廉银,清代官员的工资标准都可以比肩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