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退伙就可以了,按当时订立的合伙协议处理。
退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因一定的
法律事实而退出合伙企业,从而消灭合伙人资格的
法律行为。退伙有可以退伙和当然退伙。
一、自愿退伙形式,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了退伙事由的出现
(二)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死亡、个人无能力承担债务等)。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的义务。
另外还有点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并且应当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如果违反《
合伙企业法》第45、46条的规定退伙,需要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