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院判日本需对“慰安妇”做出赔偿,你觉得此判决如何?
新高冲华社,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就12名“慰安妇”向日本政府索赔一案进行判决,要求日方向原告每人支付1亿韩元(约合59万元人民币)的赔偿。
我觉得这样的判决合理并且合法,是日方应该对于自己历史所承担的责任。
日本近代社会历史上发动的侵略战争中不仅是对被侵略地区的人民带去了巨大的灾难,更是有大量的慰安妇饱受摧残。
战争带给慰安妇的精神痛苦是伴随其终生,难以遗忘和治愈的伤痛。
日本强迫征用的慰安妇据不完全统计就多达20万人,其中大多数根据历史学家的调查研究发现,来自于朝鲜半岛。
历史是不能被磨灭的,也不会被遗忘。
慰安妇经过了战争的伤痛后存活者不算多,此案中的原告现今也就只有5人在世。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设立了专门的慰安所来进行暴力活动,这样的行为绝对不是人道主义行为。
虽然韩国和日本已经恢复了正常的邦交,签订了一系列的协议,但是此次慰安妇的正常诉求和诉讼宽念滑并不会受到影响。
更多时候人需要正视的是自己曾经所犯的错误,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承认错误,一味继续。
古话有言: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慰安妇的生活已经被战争摧毁,她们没有正常的教育权,只有满身疮痍。
提出的诉讼中慎腊也没有很过分的要求,精神伤害是不可能被抚平的,慰安妇需求的是日本政府的道歉。
我对于韩国法院的判决是持赞同态度的,不管任何时候,慰安妇问题都是战争中无法忽视的现实问题。
这次的判决也是完全依靠法律上的条款进行,合理合法。
慰安妇的历史让人心碎,这是战争和法西斯主义的结果,但是需要后人警醒和承认,这确实还是一个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