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转移档案调出社保转移
如果是北京市内的员工社保档案的转入转出:你要先到原来的社保机构开一份接收函,然后带接收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还有盖有原参保单位公章的退保申请表到老家的社保单位办理就可以了。如跨省转移好象更麻烦点,但基本程序差不多,没有经验,不能随便说。北京市内转移的程序大致如下:
前提条件是你在新的城市已经办理了社保立户。首先持本人身份证等证件(由于某些原因,有些城市还是规定了必须是本地户口才能迁入,就需要带户口本等,具体要询当地社保机构)到新的社保所在地开具接收函。(开接收函时告知原社保经办机构)。然后持接收函到原社保所在地开具转移单(在原社保地不能有欠费,如欠费需缴清欠费才能办理)。然后将转移单交回新的社保经办机构便可。(交转移单之前,记得先复印一份留存,以句社保机构在办理时遗失等原因造成不能续接。这种事是有过的,也不能太过责怪人家,社保局就那么几个人,面对的可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人。办理完毕后,最后一个月之后再通过各种办法查询一下,是否已经办妥,比如网上,或直接到社保大厅查各个帐户情况。咱们不是不相信社保局的,就图个眼见为实,心里踏实。如果真的出了差错,等到咱退休那天再查,那就太麻烦了,年代久远,哪查得清,那时咱也老了,也没这个精力去查了)。帮你查了一下:1、社保关系转入
(1)转入有接收单位:
①转入单位需先到养老关系科办理增员手续;
②随带办理好的增员表到个账科转移窗口开具商转函;
③带商转函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④带转出地社保开具的转移单和转出地社保出具的《社会劳动保险登记表》送复核科审核。
(2)转入无接收单位:
①应是北京市(非农)户口,办理时须带身份证、户口簿;
②办理相关档案寄存手续:档案在人才市场的,随带档案寄存发票;个人档案在就业中心的,须带档案寄存凭证;个人档案寄存市社保中心档案室的,应出具档案寄存收件单(档案室);个人档案在其它机构的,先将个人档案寄存市社保中心档案室,开具档案寄存收件单(档案室);无档案的须带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③持齐以上材料到转移窗口开《商转函》;
④持《商转函》到对方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⑤持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转移单和《社会劳动保险登记表》送复核科转移录入窗口审核。
(3)转业军人家属转入:
①随带转业军人的转业证;
②随带转业军人家属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③随带齐以上材料到个账科转移窗口开商转函;
④随带商转函到原部队办理;
⑤随带部队开具的转移单到复核科转移录入窗口办理。
2、社保关系转出
(1)应先到养老关系科办理减员手续;
(2)96年前有缴费基数的应先到复核科窗口复核录入或《社会劳动保险登记表》即两确认表;(3)随带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商转函;
(4)随带职工个人养老保险手册;
(5)随带齐以上材料到个账科转移窗口办理。
注:A、曾经办理过转移的应提供转移清单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劳动保险登记表》即两确认表;B、有补交工龄的应提供补交表原件;C、需确认的应先确认后再办转出;D、办理时间:每月1日—27日(逢节假日除外)办理;E、省市机关保转入必须有接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