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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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指的是最高权力的二元性。即德国皇帝与议会,分别代表君权与民权共同分享政权,而其实质是容克贵族与资产阶级的联合专政。
二元君主制是妥协的产物,属于最保守的立宪政治。德意志第二帝国宰相是由德皇直接任命,其领导的帝国政府直接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但是由于预算需要经普选产生的帝国议会的批准,故议会的权力还是对宰相领导的德皇政府形成了一定的制约。此外,由于司法独立,宪法与司法机构同样能对政府形成制约,因此可以认为,二元君主制依然是属于宪政体制体系的一部分。(“宪政”的传统概念仅要求政府受宪制约束,而政府不一定是民主政府。)
二元君主制是妥协的产物,属于最保守的立宪政治。德意志第二帝国宰相是由德皇直接任命,其领导的帝国政府直接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但是由于预算需要经普选产生的帝国议会的批准,故议会的权力还是对宰相领导的德皇政府形成了一定的制约。此外,由于司法独立,宪法与司法机构同样能对政府形成制约,因此可以认为,二元君主制依然是属于宪政体制体系的一部分。(“宪政”的传统概念仅要求政府受宪制约束,而政府不一定是民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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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19世纪后,德意志各地的资本主义逐步发展。
共和国首任总统艾伯特
1815年起,德意志人民要求实现国家统一的斗争不断高涨。
1848年,德意志各地爆发三月革命,但遭到镇压。俾斯麦(Ottovon·Bismarck)出任普鲁士宰相后,以统一为名限制自由,调和君权与资产阶级间的矛盾,利用普鲁士的经济优势,于1864年在普丹战争联合奥地利击败丹麦,收复了丹麦占领的两个德意志邦。1866年击败奥地利(见普奥战争词条),奥地利退出德意志邦联。普鲁士获得了汉诺威、法兰克福等地,并成立包括普鲁士和大多数其他德意志邦国的北德意志同盟。
1870~1871年在普法战争中击败法国夺得阿尔萨斯和洛林,兼并南德诸邦,统一了除奥地利外德意志全境。
1871年1月18日,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在法国巴黎的凡尔赛宫加冕为德意志帝国皇帝,俾斯麦任首相,普鲁士通过王朝战争最终实现德意志的统一。德意志帝国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德意志的统一道路决定了国家的君主主义、容克主义和军国主义的特征。
1871年4月16日通过的帝国宪法,宣告德意志帝国是二元制君主立宪制的联邦国家。帝国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皇帝和宰相,普鲁士的贵族庄园主在各级政府和军队中享有特权。
共和国首任总统艾伯特
1815年起,德意志人民要求实现国家统一的斗争不断高涨。
1848年,德意志各地爆发三月革命,但遭到镇压。俾斯麦(Ottovon·Bismarck)出任普鲁士宰相后,以统一为名限制自由,调和君权与资产阶级间的矛盾,利用普鲁士的经济优势,于1864年在普丹战争联合奥地利击败丹麦,收复了丹麦占领的两个德意志邦。1866年击败奥地利(见普奥战争词条),奥地利退出德意志邦联。普鲁士获得了汉诺威、法兰克福等地,并成立包括普鲁士和大多数其他德意志邦国的北德意志同盟。
1870~1871年在普法战争中击败法国夺得阿尔萨斯和洛林,兼并南德诸邦,统一了除奥地利外德意志全境。
1871年1月18日,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在法国巴黎的凡尔赛宫加冕为德意志帝国皇帝,俾斯麦任首相,普鲁士通过王朝战争最终实现德意志的统一。德意志帝国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德意志的统一道路决定了国家的君主主义、容克主义和军国主义的特征。
1871年4月16日通过的帝国宪法,宣告德意志帝国是二元制君主立宪制的联邦国家。帝国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皇帝和宰相,普鲁士的贵族庄园主在各级政府和军队中享有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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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制自诞生以来的几千年历史,采用的都是专制制度,即君主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君主的意愿就是法律,人人都要遵守和执行,古代历史无论中国还是外国,无一不采用君主专制制度。
直到17世纪末期,英国资产阶级发动了光荣革命,并取得了胜利,随即就是《权利法案》的实施,标志着君主立宪制度诞生,从此英国君主不再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英国君主的意愿不再是法律,几乎只作为象征性的国家元首,没有多少实权。
君主立宪制度在英国诞生之后,很快席卷了欧洲,乃至全世界,很多国家受到英国影响,有些直接废除了君主制,没有废除君主制的国家,就把君主专制制度改成君主立宪制度,直到今天。
所以可以认为,君主制分为君主专制和君主立宪,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事实,但是也许很多人不知道,在君主专制和君主立宪之间,还有一种君主制,其君主没有专制制度那么至高无上的权力,却比君主立宪的实权大得多。
这种君主制度,一般称之为“二元君主制”。
二元君主制的形式其实很简单,就如上面所说,二元君主的权力没有专制君主那么至高无上,但比立宪君主的权力大得多。在专制君主统治下,国家是没有议会、没有立法机构、人民没有选举权等,国家一切以专制君主服务,而立宪君主统治下,国家有了议会、立法机构、内阁等,议会能否决立宪君主的意愿,立宪君主只作为象征性国家元首。
直到17世纪末期,英国资产阶级发动了光荣革命,并取得了胜利,随即就是《权利法案》的实施,标志着君主立宪制度诞生,从此英国君主不再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英国君主的意愿不再是法律,几乎只作为象征性的国家元首,没有多少实权。
君主立宪制度在英国诞生之后,很快席卷了欧洲,乃至全世界,很多国家受到英国影响,有些直接废除了君主制,没有废除君主制的国家,就把君主专制制度改成君主立宪制度,直到今天。
所以可以认为,君主制分为君主专制和君主立宪,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事实,但是也许很多人不知道,在君主专制和君主立宪之间,还有一种君主制,其君主没有专制制度那么至高无上的权力,却比君主立宪的实权大得多。
这种君主制度,一般称之为“二元君主制”。
二元君主制的形式其实很简单,就如上面所说,二元君主的权力没有专制君主那么至高无上,但比立宪君主的权力大得多。在专制君主统治下,国家是没有议会、没有立法机构、人民没有选举权等,国家一切以专制君主服务,而立宪君主统治下,国家有了议会、立法机构、内阁等,议会能否决立宪君主的意愿,立宪君主只作为象征性国家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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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指的是最高权力的二元性。即德国皇帝与议会,分别代表君权与民权共同分享政权,而其实质是容克贵族与资产阶级的联合专政。
二元君主制是妥协的产物,属于最保守的立宪政治。德意志第二帝国宰相是由德皇直接任命,其领导的帝国政府直接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但是由于预算需要经普选产生的帝国议会的批准,故议会的权力还是对宰相领导的德皇政府形成了一定的制约。此外,由于司法独立,宪法与司法机构同样能对政府形成制约,因此可以认为,二元君主制依然是属于宪政体制体系的一部分。(“宪政”的传统概念仅要求政府受宪制约束,而政府不一定是民主政府。)
二元君主制是妥协的产物,属于最保守的立宪政治。德意志第二帝国宰相是由德皇直接任命,其领导的帝国政府直接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但是由于预算需要经普选产生的帝国议会的批准,故议会的权力还是对宰相领导的德皇政府形成了一定的制约。此外,由于司法独立,宪法与司法机构同样能对政府形成制约,因此可以认为,二元君主制依然是属于宪政体制体系的一部分。(“宪政”的传统概念仅要求政府受宪制约束,而政府不一定是民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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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立宪制的相对于君主专制的一种体制,虽然倡导共和主义,但是不实施共和政体。英国是最早实行议会君主制的国家,国王权力不再来自神,而是议会,议会采取一系列的法律来限制国王的权利,所以说君主立宪制下的国王就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
君主立宪制的本质是资产阶级通过议会来掌握立法权,议会才是国家最重要的中心,立法权才是最重要的国家权力,君主立宪制一般都跟一个国家的国情和文化有着很大的关系,它有一定的进步性,但是也有局限性和妥协性
君主立宪制的本质是资产阶级通过议会来掌握立法权,议会才是国家最重要的中心,立法权才是最重要的国家权力,君主立宪制一般都跟一个国家的国情和文化有着很大的关系,它有一定的进步性,但是也有局限性和妥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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