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绩点3.1很差吗
大学绩点3.1不算差。大学中平均绩点3.1所处水平要看所处环境。一般来说3.1的平均绩点,也就是平均分83分,至于83分处于什么水平,要看不同专业不同学校,但整体来说算是不差的。大学绩点是评估学习成绩的一种方法,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9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大学绩点不仅是国际通行的学生学习成绩的评估体制,还是综合评价学生在大学整个学习阶段的课程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自从1985年中国开始倡导实行学分制以来,人们对学分制的讨论和研究比较多,却忽视了对绩点制的探讨,从而影响了学分制的顺利实施.对目前国内高校在采用绩点制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在与美国高校实行的绩点制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一种国际通行的学生学习成绩评估体制—平均学分绩点(GPA)在北大全面实行,6月3日北大教务部研究决定,自2002级学生起,学生所学课程都参与GPA计算(2002级以前的学生,仍按各院系自己制定的规则执行),计算机将自动完成对学生成绩的GPA计算,并列入成绩单中。教务部已将这种机制写进“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早在1999年起就开始采用GPA衡量学生学习质量,几年来这种方法已逐步被大家所理解、接受。平均学分绩点换算的方法为把各科成绩按绩点数乘以学分,再以总学分除之。分数成绩和绩点数的换算如下:90-100分=4.0;85-89分= 3.7;82-84分=3.3;78-81分=3.0;75-77分=2.7;72-74分=2.3;68-71分=2.0;64-67分=1.5;60-63分=1.0;60以下=0。如果一学期修了三门课,英文3学分(成绩4点)、历史3学分(成绩2点)物理3学分(成绩3点)。
那么GPA是(4×3+3×2+3×3)÷9=3。为了使GPA准确评价学生的学习,教务部还规定各门课程都大致符合正态分布,再次强调:各门课程最后确定的总成绩中,优秀率(85分以上)原则上不超过20%,不及格率(60分以下)应有1%-10%。各院系教务员在录入成绩之前,应对成绩分布进行检查,如偏离太远,应将成绩交院系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要求任课教师对成绩作出微调。另外,全校通选课、公共选修课作为全校学生必修的课程,成绩更加应该符合学校给出的分布,这对于GPA评价的公正性尤其重要。绩点在大部分高等学校的研究生保送考核的时候,是一个必要的条件,一般要求平均绩点达到2.8以上才能参与研究生的保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