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投资者:
(1)两年以上A股交易经验,风险测评40分以上;
(2)两年以下A股交易经验开通需面谈,并且业务知识测评须达到80分以上、风险测评须达到40分以上(目前两年以下投资经验的客户直接告知不可以开通,客户如有疑义可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柜台确认)
2,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的创业板权限是默认开通。无投资经验要求,也无需填写创业板风险提示书。
二,创业板开通流程
1,创业板权限实际上是在深A股东卡上开通一个权限。具体需客户本人携带身份证到2,所属营业部柜台申请,所属营业部旗下有营业部的,也可办理。
3,委托代理:全权委托人不能代办,但如果有公证处的授权委托书,则可办理。
三,创业板开通时间:
1,开通创业板权限:交易日9:00—16:00
2,投资经验大于两年:是T+2开通;
3,投资经验不足两年:是T+5日开通。
4,如果在其他券商已开通过创业板权限的客户,可以直接在手机上转签,或者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柜办理。
拓展资料:
一,创业板设立目的
1,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2,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
3,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促进高科技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高科技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
4,增加创新企业股份的流动性,便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鼓励员工参与企业价值创造。
5,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在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该遵循以下程序:
1,对企业改制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与辅导。
3,制作申请文件并申报。
4,对申请文件审核。
5,路演、询价与定价。
6,发行与上市。
董事会作出决议——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出具专项意见。
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保荐人保荐发行人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发行人为自主创新企业的,还应当在专项意见中说明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
扩展资料:
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要求规定:
1、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一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
2、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人可在公司网站刊登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所披露的内容应当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的时间。
3、发行人股票发行前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全文刊登招股说明书,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提示性公告,告知投资者网上刊登的地址及获取文件的途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